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机辆段客车烟火报警器装置检测招标二次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机辆段客车烟火报警器装置检测招标二次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机辆段客车烟火报警器装置

检测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STSHJLD-2024-0108-GK)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辆段,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现对采购具体内容进行再次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客车烟火报警器装置检测

2.项目内容:

标段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既有车烟火报警器主机检测

各型

178

既有车烟温感探测器检测

各型

1574

动集客车烟火报警器主机检测

各型

112

既有车烟温感探测器检测

各型

1226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客车烟火报警器装置检测

一、技术指标

1.检测企业须提供消防检测服务资质证明,包括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烟探测器、温探测器的资质,检测能力符合烟火报警器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测试探测器灵敏度的专用设备(试验台),拥有符合《GB4715-200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附录的规定标准烟箱、符合《GB4716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规定的标准温箱和灰尘发生器。

2.本业务不得再次转包。

3.检测通过专用设备对烟火报警器主机及探测器检测,检修范围及技术要求原则上须遵照《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中E2修及GB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执行。

4.执行E2修标准同时,须进行以下检测。

①红色报警灯点亮时在其正前方6m处,在光照度不超过500lx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②探测器在标称电压和规定上、下极限值情况下能正常工作。

③对探测器的断路、通讯故障、离线故障等进行检测处置。TCDS系统平台显示烟火报警器上线并工作正常。

④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灵敏度范围为:m=0.16±0. 04dB/m,用专用标准烟箱进行标定。

⑤检验感温探测器70℃报警功能。

⑥使用专用的灰尘发生器,对探测器进行专业的防灰尘检测。

⑦分别以10℃/min,30℃/min,50℃/min,100℃/min,200℃/min和30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响应时间符合下表。

升温速率

℃/min

响应时间下限值

响应时间上限值

min

s

min

s

1

29

00

40

20

3

7

13

13

40

5

4

09

8

20

10

1

00

4

20

20

30

2

20

30

20

1

40

⑧烟火报警器电源开关及各按键作用良好,自检测试正确(含发电车外置声光报警器),时间、日期、车厢号等参数设置正确。

⑨烟火报警器报警、故障记录功能良好,记录数据无丢失。

⑩测试烟火报警器各主机间内网联网功能。

5.烟火报警装置校验有效期为1年。

二、质量性能指标

1.本次预计检测既有车烟火报警器主机178台、烟温感探测器1574只,动集客车烟火报警器主机112台,烟温感探测器1226只,其中烟火报警器主机采用现车检测,烟温感探测器采用替换检测。

2.检测中发现不合格的烟火报警器主机,检测方须及时告知使用方,使用方负责维修、更换,维修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测,直到检测合格,有关情况在交接记录中予以注明。

3.检测单位提供各型合格烟温感探测器各1列份(不少于200只),将待检探测器替换下来,送回检测单位,使用试验台等专用设备进行检测标定。标定合格每探测器均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中发现不合格探测器,由检测方维修,不能维修的由检测方增补(须更换原厂家、原型号探测器)。★

4.检测标定合格的探测器,由检测方送回使用方,由检测方进行安装、现车试验,合格后与使用方办理交接。依次循环替换直至全部检定结束。各车装用的探测器须为原厂家、原型号的探测器。★

5.全部检定结束,检测方提供的探测器收回,使用方与检测方办理交接。

6.检测标定单位为使用方提供装车服务,经过清洗、检测标定的探测器,装车后对探测器进行专业的火警报警检测,确保火灾探测器在火灾报警系统内正常运行。

7.经过检验的车载主机,监控报警功能正常,无离线等通讯故障,TCDS系统平台显示烟火报警器上线并工作正常。

8.检测完毕按照检测内容提供相关报告及检测合格证。

三、售后服务要求

1.委托方各车间有批量客车烟火报警器装置检测需求时,承揽方须在3日内完成检测任务;委托方各车间有零星客车烟火报警器装置检测需求时,承揽方须在24小时内完成检测任务。

2.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交付使用签字验收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3.经过清洗、检测标定的探测器在质保期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在收到委托方质量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检测标定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对委托方提出的质量异议提出处理意见或者派员赶赴现场,与委托方协商解决方案,逾期未予回复或者未派员赴现场处理的,视为同意委托方的处理方案。

4.所供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未履行约定其他义务的,应当据实赔偿由此而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1.付款方式:无预付款

2.报价中包含检测范围内所有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及税费。

二、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检测企业须提供消防检测服务资质证明,包括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烟探测器、温探测器的资质,检测能力符合烟火报警器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测试探测器灵敏度的专用设备(试验台),拥有符合《GB4715-200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附录的规定标准烟箱、符合《GB4716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规定的标准温箱和灰尘发生器。

3.须了解铁路生产、施工安全规定。

4.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6.投标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必须办理报名登记、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8.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不得参与投标。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6日9:00至2024年2月19日9:00,首次公告期间已报名的单位无需再次报名。

2、报名方式: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报名。报名后,将有关资质、业绩、信用资料及投标申请表(附件2)扫码电子版发送到shcldjkb@163.com邮箱。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后在国铁采购平台下载。

2、谈判采购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0元。

五、谈判采购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同项目的开标时间。

2、递交谈判采购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465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的谈判时间和其它事宜

1、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2、谈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465号。

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届时邀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七、采购人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辆段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465号

联系人:杨寿舜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021-********

电子邮箱:shcldjkb@163.com

上海机辆段招标和谈判管理领导小组

2024年2月6日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联系地址

姓名

职务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辆段: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项目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项目公告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上海

标签: 报警器 装置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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