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招标-2024年01月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1、12 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招标-2024 年 02 月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
限责任公司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11、12 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内
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11、12 号机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
市南约 70 公里的托克托县境内,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责任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安装有 2 台
300MW、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燃煤抽汽凝汽式供热机组,其中锅炉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汽轮机和发电机分别由东方汽轮机厂和东方电机厂生产。11、12 号机组于 2007 年 12 月投产发电,所发电
力全部用于铝厂生产自用。呼铝电公司 11、12 号机组受新能源光伏项目影响,机组参与深度调峰无法满足
托克托县 430 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计划结合 2024 年机组等级检修对 11、12 号汽轮机进行切缸改造,改造
后即可以提高机组调峰能力,又能满足托克托县年供热量需求。
2.3 招标编号:CWEME-202402DTJC-SG2003。
2.4 计划工期:11 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工期时间 30 天。12 号
机汽轮机切缸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08 日,工期时间 30 天。设备(包括备件)于机组检
修前到达施工现场,每台机组现场施工工期不大于 3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11、12 号机汽轮机切缸改造 EPC 总承包工程,具体改造内容包括:联通管利
旧改制,低压缸冷却旁路管道及阀门、低压末两级动叶片喷涂、低压末两级测温系统、低压冷却喷水系统
改造、连通管上供热调节蝶阀及相关改造、采暖抽汽管道及相应阀门进行改造(包括逆止阀、液压快关阀、
电动关断阀、安全阀等)、阀门油站、抽真空系统改造、连通管至供热首站加热器入口的供热蒸汽管道铺
设、改造(共计约 600 米,详细以现场设计为准),11、12 号机供热抽汽联络阀、凝汽器内部疏水消能装
置、压力管道备案取证、涉及切缸改造部分的厂房结构检测及加固等。检修场地按设备、系统所在区域由
招标方限定界限,投标方在指定范围实行定置管理,不得擅自超出范围。根据现场定置要求准备塑料布、
胶皮、防火毯、隔离展板(或围栏)、木板和枕木等,现场定置所需的材料由投标方承担。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
包工程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公
用管道安装 GB2 级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 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低压缸零出力
改造或切缸改造或机组灵活性(微出力)改造业绩,并提供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
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
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
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5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
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
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
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
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
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9 时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
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
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
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三层(银河财智中心开标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现阶段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
投标文件为准。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
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
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须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
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博周
电 话:010-68777023(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咨询)
邮 箱:liuyingpeng@cweme.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银河财智中心)2 层
邮 编:10004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物资部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