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结果专项审计、复核采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资产清查结果专项审计、复核采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2016/4/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台前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台前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台前县2016年资产清查结果专项审计、复核选取中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台前县2016年资产清查结果专项审计、复核选取中介机构项目

2.2、服务范围:台前县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2.3、项目编号:TQCG[2016]14号

2.4、服务要求:服务协议期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委托项目。已接受委托的项目,中标人必须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

25、服务内容:对台前县2016年资产清查结果(全县资产总额预计8亿)进行核查和财务审计;派出合格人员配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2.6、入围会计师事务所数量:1家

2.7、招标控制价:贰拾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①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②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3名注册会计师(含项目负责人);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会计师;④2012年至今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除外)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并在承担濮阳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特别重大审计质量问题;⑤投标必须具有固定办公地点、固定工作人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316室。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4.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名以上注册会计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4.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6、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316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台前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焕英

电话:0393--*******,138*****189

招标机构:台前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孟凯

电话:137*****333

监督电话: 梁吉东0393——******* 13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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