庵东镇中心横路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庵东镇中心横路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庵东镇中心横路路灯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庵东镇路湾股份经济合作社、慈溪市庵东镇珠江股份经济合作社、慈溪市庵东镇桥南股份经济合作社、慈溪市庵东镇虹桥股份经济合作社、慈溪市庵东镇海星股份经济合作社、慈溪市庵东镇江南股份经济合作社、慈溪市庵东镇富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村自筹及上级财政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庵东镇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本工程位于庵东镇中心横路,包括路湾村、珠江村、桥南村、虹桥村、海星村、江南村、富民村七个村。工程造价约60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路灯安装(路灯主材甲供)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市政(或机电)专业安全员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市政(或机电)专业质量员1名、市政(或机电)专业施工员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或机电)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另须提供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除双休、节假日)。

4.2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庵东镇文体中心一楼)
4.3报名资料:原新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或具有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相关信息的IC卡,由交易员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同时提供《庵东镇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表格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1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庵1615),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退款时需带身份证,到帐截止日期2016年4月22日。(逾期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庵东支行 帐 号:****************9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区间法 。

7.3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职称证书及2015年12月 – 2016年2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说明原因。

7.7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镇路湾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288号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镇富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任 挺

电 话:****-********(兼传真)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镇珠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镇桥南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镇虹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镇海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镇江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庵东镇

联系人: 陈 琦

电 话: /

标签: 庵东镇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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