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报经镇巴县人民政府批准,按照《镇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镇巴县五金交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情况的函》告知,县住建局已将镇巴县五金交电公司家属楼及16户个户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征收补偿结束,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面积共计3631.45㎡,用途为住宅用地。现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地块位于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泾洋村,东:以泾洋村安垭梁集体林地为界;南:以城市之星小区为界;西:与五金公司住宅楼为界;北:与中国农业银行镇巴支行为界。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6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共15日),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权利人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手续。相关土地使用权利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到镇巴县自然资源局主张权利。(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18号(镇巴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利用股;联系电话:0916-*******)。

特此公告

附件:收回镇巴县五金交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勘测定界图

镇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6日

  • 1. 五金公司宗地图.pdf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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