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中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中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中江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一月

目 录

总 则

一、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二)形势与要求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三)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四)砂石土类矿产开采规划布局与管理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三)严格规划准入要求

(四)加强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一)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三)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六、重点项目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规划实施

(二)加强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

(三)强化监测与规划评估调整

(四)严格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总 则

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设置探采矿权,有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化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保障县域经济稳定增长,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0〕3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德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江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25年)》及其它相关规划,结合中江县矿产资源禀赋,编制《中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在具体落实省、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基础上,对本级审批发证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做出的具体安排,是中江县“十四五”期间,探采矿权设置和公开出让的指导性文件,是中江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是部、省、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体系中的第四级规划,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中江县矿业活动的总体规划。本级规划必须服从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本县矿产资源其它规划应服从本规划。

规划期5年,规划基期2020年,规划目标期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适用于中江县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矿产资源。

一、现状与形式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矿产资源概况:中江县矿产资源以沉积型非金属矿产为主,金属矿产稀缺;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石油、天然气、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石、饮用天然矿泉水等6种矿产。其中,天然气、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矿产最为丰富,分布于全县各乡镇,为本县优势矿产。

矿产资源勘查现状:中江县除油气外的重要矿产资源稀缺,原有的几个砂岩型铜矿探矿权,因未探到有价值的矿体而过期很久未延续。截至截止2020年底,全县有效探矿权0个。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目前,中江县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石油、天然气、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砖瓦用页岩、饮用天然矿泉水等6种。除油气矿产外,截至截止2020年底,中江县有采矿权43个,其中,市级审批的饮用天然矿泉水1个;县级审批的建筑用砂岩(或砂石)5个,砖瓦用页岩37个。近年来,因矿山产能和环保整改升级,大部分到期的采矿权均暂未延续;因此,43个采矿权中,有效期内的仅14个,过期待延续的有23个。绝大部分矿山资源枯竭,生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实际年产量处于极低水平,砂岩、页岩资源供给缺口较大。

建筑用砂岩(或砂石):截至截止2020年底,全县有矿山5个,其中,过期待延续的3个,有效期内的2个,总资源量66.67万立方米、设计年开采总量21.5万立方米,因环保整改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年产量为0。

砖瓦用页岩:截至截止2020年底,全县有砖瓦用页岩矿山37家,设计年生产总量约140万吨,近几年来,因技改扩能和环保整顿,绝大部分矿山均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2020年矿山年检资料显示,全县只有12家矿山在断续生产,实际年产量仅8.91万吨,产量很低。

饮用天然矿泉水:截至截止2020年底,全县有矿山1个,年开采总量21万立方米,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1.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中江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于2017年11月定稿,数据库于2018年6月30日通过省上检查验收,并正式发布实施。2018年下半年,中江县按照三轮矿规和产业政策、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开启规划实施模式,首先对现有的矿业权进行清理整顿。

(1)探矿权清理取得实效。规划实施期间,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境内圈而不探或探而无果,且过期很久的探矿权进行了清理。

(2)采矿权整顿成效显著。在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初期,中江全县采矿权总数为71个,2016-2020年间,第一批整改关停了砂岩、页岩、膨润土矿山共6家;第二批又对59家砖瓦用页岩矿山进行清理和分类整改。整改中,根据政策和规划要求,共关停了整改不达标或整改不到位的页岩矿山22家。

通过整改,全县共关闭了不合要求的砂岩、页岩、膨润土矿山共28家,矿山数量由2015年底的71家,减少到2020年底的43家,减少了39.44%。

(3)矿产资源执法督查工作取得成效,违法滥采现象得到遏制遏止。三轮规划以来,中江县进一步加强了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工作,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十余次十余次处,有效保护了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通过三轮规划实施,采矿权个数大幅度减少,矿山生产规模大幅度提高,矿山环保问题得到一定控制,矿山规模小、产能低、工艺落后、布局不合理等现象得到缓解,矿山企业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开采遍地开花和滥采乱挖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遏止,矿山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更加规范有序和绿色化,矿政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取得显著成效。

2.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1)现有页岩矿山资源枯竭,无新的资源接替

因中江县第三轮规划未设置砖瓦用页岩开采区块,前期花费大量资金进行技改扩能和环保整改的三十多家砖瓦用页岩矿山,虽然达到了产能和环保要求,但资源枯竭,无新的资源接替,无法正常生产。从而导致砖瓦类建材产品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经济发展。

(2)现有砂岩矿山资源枯竭,无新的资源接替

虽然三轮规划设置了砂岩或砂石类开采分区和区块十多个,但因新的准入条件发生变化,原划定的所有分区和区块均达不到现有新政策出让要求而无法投放市场,导致现有砂岩矿山资源枯竭,无新的资源接替,从而造成砂石类建材产品供不应求,制约了县内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体推进。

(3)三轮规划的目标指标未能全部实现

因第三轮规划实际实施时间较短,规划引领不足,有些目标指标还未实现就面临过

(二)形式与要求

1.社会经济发展形势

中江县地处四川盆地东北部丘陵地带,幅员面积2200平方千米,占全德阳市总面积的37.22%(三分之一以上);2020年拆乡并镇后,全县共有乡镇30个,常住人口90.64万(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中江县具有地域宽广,人口众多的土地和人力资源优势。交通上位于成都经济环线和成渝经济圈层重要节点,过境交通有达成铁路、成都经济环线、成巴高速、成南高速、遂德高速等,交通便捷。经济发展上,位于成渝经济环线,具有较为优越的区位条件。

“十三五”经济现状:2020年中江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91.27亿元,比上年度增长了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4.13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45.92亿元,下降0.7%;第三产业增加值151.22亿元,增长0.4%。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4.1:37.3:38.6。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358.5亿元,,下降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82.4亿元,,服务业增加值达151.2亿元,,增长0.4%;固定资产投资166亿元,,增长5.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消费性支出*****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消费性支出*****元;城镇居民经济来源主要为工资性收入,农村居民主要经济来源农业种植养殖、其它经营性收入。

“十四五”经济发展要求:“十四五”时期,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决胜时期,是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关键时期。随着成渝经济圈、成都经济环线、成德同城化经济发展格局的形成城,中江县经济也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矿产资源需求量更大,对矿山环境和绿色化发展要求更高,矿业勘查和开发必须把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放在突出的位置。

“十四五”期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推进,中江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需加快管理职能、管理方式转变,坚持依法管矿、依法行政,加快健全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管矿用矿的能力和水平。

2.矿产资源供需形势

中江县石油、天然气、饮用天然矿泉水、建筑用砂岩(或砂石)、砖瓦用页岩等矿产资源蕴藏量丰富,找矿潜力巨大,目前天然气勘查程度较高,累计查明资源量较大。其它矿产勘查工作程度相对较低,查明资源量少,开发利用程度不足。

天然气:中江县目前累计查明天然气约1061亿立方米,可采资源较为充足,能满足本地及周边部分城市的需求。

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1家,年产量21万立方米,远不能满足县内所需。

建筑用砂岩:矿山5家,因资源枯竭或环保问题而一直处于停采整顿状态,年产量为0。县内需求全靠外购。

砖瓦用页岩:矿山37家,设计年生产总量 140 万吨。但因近几年来技改扩能和环保整顿,大部分矿山处于停产整顿中;整改结束后,大部分矿山又因页岩资源枯竭,未能正常生产,采矿权到期也未能正常延续;另外有些矿山还有剩余资源,但历史原因,部分采矿权范围内有永久基本农田或集体二级公益林而无法开采,矿山大都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2020年检资料显示,仅有12家矿山在断续生产,实际年产量仅8.91万吨,年产量处于极低水平,矿产资源市场需求缺口较大。

“十四五”期间,中江县境内有136个省市县级重点工程项目启动或续作推进,需要大量的砂石土类资源作保障。此外,经调查了解,中江县周边市县区已很少为原有的砂岩和页岩矿山配置资源,到期资源枯竭只有关闭;成都市也已经关闭所有砂岩、页岩矿山;以此预测未来建筑用砂石和砖瓦建材将会更加紧缺,市场的供需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为此,中江县本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生态优先、环保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充分利用县的区位优势和砂石土类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作用,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争取财政资金、融合社会资金加大优势矿产资源——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等矿产的调查评价和储量核查工作,增加查明资源量,储备砂石土类资源,加快推进砂石土类采矿权的竞争性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为现有环保和产能达标的矿山企业配置资源,在缓解市场供需矛盾的同时,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以矿业发展带动地方相关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在川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的,以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紧密围绕中江县“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工作总基调,推动矿业经济绿色化高质量发展。

按照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要求,客观分析规划期中江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认真研究中江县矿产资源禀赋及开发利用现状,结合中江县境内“十四五”期间续建和新开的凯州新城建设、老城区大型体育馆、中医院、商业楼盘建设,以及、以及成绵高速扩容中江段、中绵快速通道、德中快速通道、继光水库景区、石林谷景区打造等136个省市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所需,统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规划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中的审批和监管作用,使矿产勘查开发活动更加规范有序、绿色高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定位,充分考虑中江县生态保护和环境承载能力,强化资源开发合理布局、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好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关系,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协调发展。

2.坚持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江县“十四五”经济发展要求,紧密围绕中江县“十四五”国民经济重大工程、城镇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要求,合理规划砂石土类开采区块,保障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所需。

3.坚持与相关规划衔接落实的原则。纵向对接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落实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指标、分区或区块,让分区或区块落地定位;横向对接本级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文旅规划、林业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农村规划等),保持空间上互不重叠、互不影响、互不冲突。

4.坚持资源惠民、改善民生的原则。统筹资源开发和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鼓励矿山企业在帮助当地居民实现就近就业同时,加强矿区及周边交通、水、电、通讯、互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矿山所在地及周边基础设施,改善矿山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强化矿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

5.坚持规划可操作性原则。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详细安排部署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优化开发布局与结构,科学合理设置勘查、开采规划分区和区块,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6.坚持开门编规划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加强部门间联动,建立衔接和协调机制,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对规划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村、矿山企业等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规划目标

1.2025年规划目标

“十四五”期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新时期、新理念、新发展,民族复兴、乡村振兴,矿业必先行。“十四五”期间,中江县围绕县“十四五”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目标和县域内136个省市县级重大项目的需求导向,结合现有资源供需形势,在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确定矿产资源规划目标指标,本着“绿色、安全、和谐、智能、高效”的发展理念,推进矿业经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开展全县砂石土类优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摸清资源家底,服务于重大工程项目。“十四五”期间,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开展全县砂岩、页岩等优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了解其资源蕴藏量、资源可利用方向、开发利用条件,以及被基本农田、公益林和各类保护区等的压覆情况,划定可利用区域并预估资源量,建立砂石土类资源储备数据库,为重大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储备资源,也为下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分区和区块布局提供依据。该项目计划在2025年前完成。

加强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保障矿产资源的稳定供给。中江县境内油气资源丰富,找矿潜力巨大,“十四五”期间,争取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县域内油气、地热等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增加查明资源量,为矿产开采提供资源量保障。到2025年,新设地热探矿权1个,预期新增地下热矿水查明资源量20万立方米/年。

加强对县级审批的砂岩和页岩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增加查明资源量,建立砂页岩矿产资源储备库,提高矿产资源的供给能力,保障资源枯竭矿山的资源接替,保障地方经济发展所需。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证矿业经济稳定增长。“十四五”期间,中江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安排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的出让计划,适时有效投放砂岩、页岩采矿权,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砂岩、页岩矿产资源,为县域内“十四五”期间136个省市县级重大工程项目建立安全稳定的建材矿产品供需体系,保障中江县“十四五”重大工程建设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材所需,保持矿业经济稳定增长。

2025年末,有效期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7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砂岩采矿权不超过6个,年开采总量200万吨;砖瓦用页岩采矿权不超过20个,年开采总量200万吨;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1个,年产量21万立方米。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2025年规划指标表详见专栏1。

加快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化发展,努力实现双赢目标。“十四五”期间,按照按绿色发展要求,加强对已有矿山企业的绿色化改造。鼓励矿山企业更新设备、改进技术、提高产能,实现规模化和环保化生产;鼓励节约集约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矿产资源,以提质增效转型、节能减排降耗、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为主要任务,努力实现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双赢目标。对新建和改扩建矿山,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严格准入管理;对生产矿山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整改。计划到2025年末,大部分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专栏1 中江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指标表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内涵

2025年

属性

矿产资源勘查

新增资源量

地下热水(万立方米/年)

2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矿山数量(27个以内)

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数量(个)

1

约束性

建筑用砂岩矿山数量(个)

6

砖瓦用页岩矿山数量(个)

20

年开采总量

饮用天然矿泉水(万立方米/年)

21

预期性

砖瓦用页岩 (万吨/年)

200

建筑用砂岩(万吨/年)

20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30

预期性

????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三率”指标,以及矿山废水、废气、废渣“三废”排放指标是评价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绿色矿山的重要指标,也是编制和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的依据。中江县的矿山主要为砂岩和页岩矿山,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砂岩矿山中的页岩和页岩矿山中的砂岩,对固废进行综合利用,以减少固废排放,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对于砂岩矿山中的页岩夹石,可以先规范堆放到一侧,待开采结束后用于生态修复,对于不能用的泡砂岩,可作为后期环境治理时填方用;对于页岩矿山中的砂岩夹石,可以打成碎石或做成条石规模堆放,用于后期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时修砌挡墙保坎。此外,还可采取砂岩和页岩矿山之间互换废石方式减少废石排放,实现矿产资源节约利用、高效利用、循环利用。

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得到较大程度修复。按照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保护环境、恢复生态,兼顾景观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砂石土类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对于历史遗留矿山,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环保部统一部署,由县级财政出资,或组织社会资金,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首先开展生态红线内、自然保护地、居民集中生活区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闭坑、废弃和政策性关闭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逐步推进到其余区域的生态修复。

矿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法制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增强民生为本和绿色矿业发展理念,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管理制度学习研究,完善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的利益共享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区生态修复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矿业权交易市场的竞争性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规范和细化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基本流程,明确竞买人的准入要求,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和矿业权市场的管控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管理有规、市场有序、开发有责、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矿政管理新格局,实现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2.2035年目标

展望2035年,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更加规范有序,绿色矿山示范试范试点建设全面完成,新建矿山全面实现绿色化,绿色高效、智能化、环保化矿山逐步兴起,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更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平、公证,规范化矿业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矿地居民更加和谐友好,矿业经济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和绿色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协调一致的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历史遗留矿山的环境破坏得以全面治理恢复、土地损毁得到全面复垦、生态修复全面完成。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限制或禁止勘查开采矿种及管理措施

中江县境内无禁止勘查矿种。禁止开采的矿种也相对较少,主要有: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维护生态环境不可缺少的泥炭,以及开采对河堤、桥梁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河道砂石。对禁止开采矿种,不得批准办理采矿权,更不能无证开采,违者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中江县暂无限制勘查开采的矿种。

2.重点勘查开采矿种及管理措施

中江县重点勘查开采的矿种主要有石油、天然气、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十四五”期间,在加强对油气、地热勘查的同时,开展对重大工程建设、城镇房屋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等优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储量核实,增加查明资源量和开采总量,保障中江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36个重大工程项目所需的矿产资源和矿产品的稳定供给,保证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中江县金属矿产资源稀缺,广泛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除天然气外,主要为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两种,其矿产品主要供县域内及周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县内老城区、凯州新城、县各乡镇村房屋及基础设施建设所需。中江县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矿产资源丰富、分布广泛,作为建材矿产重点发展区域,将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作为重点进行开发利用。

(三)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1.科学规划重点勘查开采分区

中江县境内除油气外的重要矿产资源稀缺,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矿十分丰富。但山形多呈馒头山包或鸡爪地,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划定的基本农田较多,占全县总面积的50%以上,山沟低洼地带和半山腰多为基本农田。因此,受重要矿产资源稀缺限制,无条件划分重点勘查区。

受资源分布、地形地貌、基本农田、公益林、水库、基础设施、农家房屋等各种条件的限制,无条件划分重点开采区和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此外,落实国家级规划能源资源基地1处,即“四川盆地什邡--邛崃油气能源资源基地(中江部分)”;落实国家级规划矿区1处,即“四川盆地绵阳--成都--南充油气国家规划矿区(中江部分)”;对于国家规划的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的勘查开采活动,县级自然资源矿管部门有监督管理义务和权利。同时,在签订互不影响协议的情况下,允许露天开采的建筑用砂岩(或砂石)及砖瓦用页岩矿山与之重叠。

2.合理划分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根据中江县资源禀赋和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科学划定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科学设置探采矿权、合理配置资源和引导矿业权投放提供参考依据。

勘查规划区块布局:本次落实市批地热勘查规划区块1个,位于县域北西端的古店皂角一带::即“四川省中江县古店地热普查(面积3.0249平方千米)”,地热为国家鼓励开发的清洁能源矿产,是四川省本轮矿规规划的重点勘查矿种,勘查中一般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新设立探矿权以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为依据,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设立一个探矿权,特殊情况除外;该区块计划在“十四五”规划期间,根据市场需求及县域经济发展需要,适时以公开招拍挂方式投放市场。未来转入开采阶段时,应严格按地下水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开采地下热水。

中央或地方财政全额出资勘查的项目,凭项目任务书、立项申请书或相关文件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在空白区开展勘查活动,视同符合规划。财政出资的勘查区不再新设置探矿权,不受规划区块限制,待探明可采储量后,划定开采区范围直接公开出让采矿权。

非砂石土类开采规划区块布局:中江县境内暂无此类矿产可规划。

(四)砂石土类矿产开采规划布局与管理

1.砂石土类开采规划区块布局

中江县境内优势矿产资源除油气矿产外,主要为县级审批的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在河道砂石全面禁采和大部分砂岩和砖瓦用页岩矿山资源枯竭的大背景下,合理规划和开发利用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资源尤为重要。按文件要求,该类矿产原则上只设置集中开采区,但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中江县无条件划分集中开采分区。为保障中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保障县域内的136个省市县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正常推进,本次采取因地施策、就近取材、就近利用的方式,沿重大工程和城镇房屋及基础设施建设周边一定距离外围,有资源,能满足一定的区块设置资源量要求的小范围内布设开采规划区块,本次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8个,其中砂岩区块1个、页岩区块7个。详见专栏2。

专栏2 开采规划区块表名录

编 号

开采规划区块名称

编 号

开采规划区块名称

CQ001

中江县黄鹿镇板桥砂岩

CQ005

中江县集凤镇皂角-新镇页岩

CQ002

中江县通济镇六松李家花园页岩

CQ006

中江县悦来镇月耳井-红灵页岩

CQ003

中江县东北镇油林页岩

CQ007

中江县太安镇大坪-高庙页岩

CQ004

中江县南华镇五里坡页岩

CQ008

中江县仓山镇双碑隆家湾页岩

注:8个开采区块中,砂岩1个,页岩7个

????2.砂石土类开采区块管理

????(1)砂石土类采矿权设置必须以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为依据,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设置一个采矿权。在招拍挂出让采矿权时,可在批复的开采规划区块内,根据情况适当缩小范围,但原则上不能随意扩大。

(2)以现有采矿权为基础,充分利用周边资源进行整体规划。批复的开采规划区块开采矿种不变,用途变化的,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视同符合规划。

(3)开采区块在公开出让前,需进行储量核实。本次规划中的砂岩、页岩资源量仅为现场踏勘基础上,结合地形地质粗略预估所得,未考虑边坡,也未作地下勘查工程和采样分析测试,仅作规划用,不能作为招拍挂估价依据。规划的开采区块在公开出让前,应委托专业人员进行较准确的储量核实,编写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储量核实报告,方可作为公开出让估价的依据。若因特别原因,确实需要用规划预估的资源量作价估价的,必须在招拍挂中公开告知竞买人,自行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资源量风险。

3.砂石土类开采区块招拍挂条件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9号)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指导作用,深化“放管服”,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依据地质工作成果和市场主体需求,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避开“三区三线”等限制禁止开采区域,合理确定出让区块范围,并做好与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的衔接,以便矿业权出让后,矿业权人能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

完善砂石土类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流程,明确竞买人的准入要求,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加强矿业权出让新规定在矿山企业或社会的宣传讲解,使矿业权出让真正达到公开、公平、公正公平、公证的目的。

按文件要求,纳入规划的砂石土类开采区块在公开招拍挂出让前,首先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确定拟出让矿业权范围,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储量核实,编写提交经专家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依据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进行估价和编写招拍挂方案;其次,将招拍挂信息及成交结果在网上公告、公示,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为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提供保障。以招标方式出让的,依据招标条件,综合择优确定中标人;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应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第三,与竞买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上明确准入要求。

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管理: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装备,建立对矿产开采过程的日常监管与执法监察并重的监督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和违规检查,年度动态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和遏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和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违规操作行为。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十四五”期间,中江县域内有省市县三级重大工程项目共136个,包括成绵高速扩容工程、中绵快通、G350扩容改造工程、德中快通等公路建设,凯州新城、县体育场馆、县中医院、商住楼盘、继光景区、石林谷景区建设项目。以上重大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砂石和砖瓦建材资源。

近年来,因环保整顿和资源枯竭等原因,已有的砂岩、页岩矿山都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矿产资源和矿产品供给缺口巨大,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十四五”期间,为保障县域内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计划在中江县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在不增加采矿权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为资源枯竭,且符合产能和环保要求的矿山配置资源,保障矿山正常生产,缓解市场市供需矛盾。

中江县在“十四五”规划期间,根据中江县境内重大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拟投放建筑用砂岩开采规划区块1个,年开采总量在200万吨以内;拟投放砖瓦用页岩资源接替开采规划区块共计7个,预计年开采总量200万吨/年,能生产标砖8亿匹左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十四五”期间,根据中江县经济发展需要,对县域内县级审批的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矿山按新的要求进行进一步整改;针对已有矿山,一方面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淘汰落后产能或小矿山,留下规模大、产能高、设备和采选技术工艺先进、符合环保要求的矿山,或者采取联合重组方式,以扩大规模,提高产能。另一方面,根据中江县地域宽阔的特殊情况,考虑地域差别,允许一部分远离县城、环保达标的小型矿山继续存在,保障当地乡镇村组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对砖瓦产品的需求,以助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针对新建矿山,原则上应达到中型规模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使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逐步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环保化、智能化的生产格局,推进矿山生产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鼓励矿山企业改进采选冶加工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使矿山“三率”指标、矿山“三废”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加强矿产品精深加工和研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增加矿产品附加值,促进矿产品高质量高效能利用,推进矿业经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中江县已有矿山主要为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矿山,从矿层夹石来看,砖瓦用页岩矿层中会夹有砖厂不能用的砂岩,砂岩矿层中会夹有砂厂不能用的泥页岩,若将砂岩矿山和页岩矿山的夹石进行互换,可实现矿石的最大化利用;也可将砖瓦用页岩矿层中的砂岩夹石用于后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时填方或堆砌磊砌挡土墙或保坎、、或打碎后铺路等;可将砂岩矿层中的页岩用于后期填方或覆土复垦,以减少废石对土地占压,防止次生地质灾害发生。到2025年,全县矿山 “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

(三)严格规划准入要求

探、采矿权的设置必须以划定的勘查、开采区块为依据,原则上一个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设置一个探、采矿权。全面推行探、采矿权竞争性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必须遵守《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1.勘查规划准入条件

尽量按照绿色勘查要求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1)规划布局和环保条件

新设立探矿权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探矿权区块应避让政策要求的保护区,并与之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商业性地勘原则上只能在批准的勘查规划区块内进行勘查活动。

(2)资质条件

原则上探矿权人应当为营利公司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油气矿产探矿权人,原则上应为营利法人,且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

(3)资金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探矿权出让应以公开招拍挂方式进行,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条件,竞买人的资金能力必须与标的探矿权的勘查矿种、勘查面积和勘查阶段相适应,以提供的银行资金证明为依据,在竞得探矿权后剩余资金不得低于勘查项目实施安排的第一勘查年度资金投入额度。若后期有新的文件出台,按新文件执行。

(4)绿色勘查条件

勘查方法手段应绿色环保。地下勘查应尽量采用钻探、化探、物探、遥感等对生态环境破坏相对较小、产生的“三废”排放较少的勘查方法和手段。勘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农作物的踩踏。

(5)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条件

对有多种共伴生矿产的探矿权区域,不能只勘查主要矿产,应对所有矿种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为后期综合开发利用提供依据,以减少资源浪费。

2.开采规划准入条件

(1)资质、资金和技术设备准入条件

竞标或竞买申请人要有相关资质、相应的资金和技术设备条件,有足够的资金参与竞买,有相关矿山的开采技术和设备条件。

(2)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应达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编制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应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并作为采矿权审批时审查重点之一。

(3)规划布局条件

新建矿山应符合本规划的区块布局要求,采矿权设置以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为依据,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采矿权。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开采国家限制开采的矿种,不得开采国家明令禁止开采的矿种,不得在禁止采矿的保护区内采矿,也不能违法滥采或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

(4)资源量和最低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条件

资源量条件:原则上招拍挂出让砂石土类采矿权的资源量应达到500万吨,砖瓦用页岩的最小资源量应达200万吨。对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交通、水利、避灾搬迁、扶贫搬迁、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例外。

最低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条件:新建矿山原则上应达到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条件。大中小型矿山对应不同的最低开采规模(规划附表9)。普通建筑用砂岩、砖瓦用砂岩、砖瓦用页岩,根据其对接项目不同,最低开采规模有所不同。

按省规划要求,新设的建筑用砂岩矿山开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0万吨/年,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乡村振兴项目的,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吨/年,服务年限与项目工期衔接,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关闭,并督促矿业权人完成矿区生态修复,按程序注销采矿权。

新建砖瓦用页岩矿山开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万吨/年,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

(5)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条件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减少矿产开发过程中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对新建矿山、生产和改扩建矿山,应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编写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三率”指标必须达到上级规定标准。

(6)矿山环境保护准入条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矿产资源作保障和支撑,而矿产资源的开采又不可避免地会对矿区及周边的水土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损毁;因此,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矿山水土保持管理等较为重要。新设采矿权在申请开采许可证时,原则上应提交评审通过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方案,并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和办理采矿权证的要件之一。在开采过程中,做到边破坏、边修复,及时即时修复矿业活动影响区植被;开采结束后,按当时政策要求,完成矿业活动影响区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一系列工作。区块出让时,有新文件生效的,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7)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矿山开采应按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督导工作。

????(四)加强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强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和部署,加强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做好规划管理信息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收集存储和互联互通,全面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资源量动用情况、矿业权数量增减和违法情况等基础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衔接和共享,建成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违法监督、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系统和地质云数据,进一步提高矿政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一)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绿色发展理念已经逐步融入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政管理的各环节全流程,成为加快矿业转型升级、提高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实需要,更是成为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有效途径。

1.分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按照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分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出让新的采矿权时,应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标准,在出让公告及合同中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按上级要求,逐渐推行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整合为一个方案进行统一编制、统一审查、统一实施。严格矿山地质环境准入制度,提交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编写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编写安全生产专篇,确保新建矿山绿色、环保和安全生产。

生产矿山对照绿色矿山标准,合理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分步实施绿色矿山建设。

2.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实现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化发展。以资源合理利用、节约集约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区和谐为目的,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作为矿业经济绿色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全过程。

中江县 “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生产矿山进一步改造升级,逐步达标。

绿色矿山建设率先从城镇人口密集区周边的矿山开始,使城镇外圈5—10千米环线内各类矿山率先实现绿色化,形成一批绿色矿山发展示范点,进而向远离城镇的农村推进, 最终实现全县所有矿山绿色化。

3.绿色矿山建设主要任务

鼓励矿山企业技改扩能、提高资源利用水平。鼓励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进行技改扩能,智能化生产,降低尘噪污染,减轻生态环境损毁。提倡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推进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尾矿资源的综合评价和综合利用。鼓励砖瓦页岩矿山的砂岩夹石和建筑用砂岩矿山的页岩夹石进行交换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减轻其对土地的占压,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从省、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看,中江县未规划为省、市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因此落实省、市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0个。

????(三)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中江县的矿山主要为露天开采的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矿山,矿山环境问题主要为矿区植被损毁和土地占压,加强矿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十分重要。

1.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管理,以此约束矿山企业,降低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县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监管,将矿山生态保护目标作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重要审查内容,加强矿山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损毁的控制。

2.开展矿山生态环境调查与监测

进一步健全并实行政府主导、矿山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制度,组织对全县废弃老矿山、闭坑矿山、关停矿山、生产和改扩建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调查,查明矿业活动影响区生态损毁和土地占压面积、水土、空气污染及次生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变化趋势,针对性地提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建议或对策措施,为后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依据。

3.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统一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

针对历史遗留或政策性关闭的无主矿山,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由政府、企业、社会资本参与等多元化方式,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重点对重要生态区和居民生活集中区附近废弃矿山环境进行生态修复;加快对交通沿线敏感矿山山体进行边坡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对植被损毁严重、崖壁裸露、矿坑突出的矿区边坡加固、矿坑回填和生态修复等力度,力争到2025年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针对生产矿山,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制度,按要求建立治理修复基金管理账户,严格专款专用,有效约束矿业权人生态破坏行为。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破坏、边修复”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做好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在矿山闭坑前,还应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和生态修复。

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机制。建立企业自觉承担责任、政府有效监管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新机制。加强法规和制度化建设,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县乡镇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进行全面调查、监测和监督管理,落实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责任主体,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筹措资金,分批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基金制度,切实做到企业缴纳、政府监管、专款专用。落实企业保护与整治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的主体责任,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区生态修复责任追究制度,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区生态修复进程。

六、重点项目

系统开展全县砂石土类资源调查评价:中江县幅员辽阔,全县总面积约2200平方千米,县域内除油气外的重要矿产资源匮乏溃乏,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矿产十分丰富,资源蕴藏量巨大,但因基本农田、公益林、各类建筑、基础设施压覆的砂页岩资源占比较大,难以进行有效开发利用。

为全面了解全县砂岩、页岩资源的分布和可利用情况,“十四五”期间,对县域内的砂岩、页岩矿产资源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评价,大致查明县域内砂岩、页岩的资源分布、蕴藏量、产出情况、开发利用条件、资源可利用方向,以及被永久基本农田、国家二级公益林、重要建筑、重要基础设施等各类保护区的压覆情况,摸清资源家底、掌握资源信息,建立砂石资源储备库,为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储备砂石资源。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规划于2025年末完成该项工作。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规划实施

中江县政府为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主体,应从政策上为投资者提供优惠条件、优质服务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从财政上给予适当支持,开展全县砂石土类资源调查评价和砂岩页岩区块出让前的储量核实、矿区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适当给予财政支持,多元化引进社会资本,积极推动矿产资源规划重点项目实施。

(二)加强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

中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一经批复发布实施,应遵照执行,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在中江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与发改、经科、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保护、住建、农业农村、应急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县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切实推进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县相关部门和县乡(镇)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职责分工,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工作中,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分工,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对主要目标指标、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矿政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测与规划评估调整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监测和动态评估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域内矿产资源需求形势分析、矿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的统计和监测,强化对规划实施中采矿权的市场投放数量、已有采矿权的数量、年开采总量监管,掌握总量调控、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等目标实现程度和任务完成进度。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规划实施过程中,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或地方经济发展急需对部分规划目标指标或区块布局进行调整的,经规划评估确有必要,在报请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同意的情况下,委托专业队伍技术人员编制规划调整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原则上一个规划期内只允许调整一次。

????(四)严格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制度。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监管重点和工作部署,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察。对偏远地区,采用航空遥测技术手段或无人机监测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反规划行为,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规划执行和督管情况。

附件:中江县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件

中江县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序号

矿种名称

开采规模单位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备注

大型

中型

小型

1

地热

万立方米/年

10

8

5

2

建筑用砂岩

万吨/年

75

50

25

省厅规定:最小资源量500万吨,最低开采规模50吨/年,最小服务年限10年;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另外;若后期有新规的,则按新规执行

3

砖瓦用砂岩

万吨/年

60

30

15

后期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

砖瓦用页岩

万吨/年

30

20

0

省厅规定:最小资源量200万吨,最低开采规模20吨/年,最小服务年限10年;后期有新规定的,按新规执行

5

饮用天然矿泉水

万立方米/年

10

5

1

后期有新规范出台,则按新规范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