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五包:西什湖东片区生态治理投标邀请函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五包:西什湖东片区生态治
理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0733-2425011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五包:西什湖东片区生态治理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招标人为中
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什湖东片区生态治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五包:西什湖东片区生态治
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五包:西什湖东片区生态治
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国外投标人需提供该
国相关部门出具的营业许可;国内投标人需提供国家工商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00,0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
(3)投标人应至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和现金流量表,证明投标人目前财务状况的稳健性,并表明其未来长期的盈利能力。
(5)投标人应提供由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至少是分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日 3 个月之内的银行资
信证明,表明其信誉状况和信贷额度不低于其投标价的 2 倍。
(6)投标人除应做出其他相关承诺外,还应证明其能获得或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无产权负
担的不动产、信贷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非任何合同预付款),能够满足针对标的合同的预
计为 11,000,0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的施工现金流要求。
(7)投标人最近 3 年(2020-2022)的最低年平均营业额为 68,000,0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
欧元。
(8)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投标人至少在最近 5 年在施工合同中担任总包商、联合体成
员、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在过去 5 年里(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作为主承包商、
联合体成员、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已令人满意地完成至少 3 个类似土建工程合同(合同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清淤工程、河湖梳拓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务工程等),且每个合同金额不
少于 80,000,0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业主单位联系人和电话)。
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七章所要求的其它特征。
(10)投标人近十年(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完成过至少 1 个在中
国的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类似市政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上查询到的“竣工备案验收信息”时间为准,附查询截图)。
(11)项目经理应具有 10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无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开标前 6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其他人员业绩及资质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向上述地址提交书面申请并支付人民币 6000 元的不可
退还费用后购买整套招标文件的英文版。付款方式为现金或直接汇款至我公司账户(账户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账
号:811070101310238360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606 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606 号会议室
七、其他
投标邀请函
日期: 2024 年 2 月 6 日
项目名称: 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五包:西什湖东片区生态治
理
投标邀请编号: 0733-24250112
1.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从法国开发署(“法开署”)获得一笔贷款,用
于支付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
款用于支付第五包:西什湖东片区生态治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第五包:西什湖东片区生态
治理(“工程”)的施工和竣工进行密封投标。
3.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在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3 月 1 日每天 9:30AM-11:30AM;
13:30PM-16:30PM(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从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
楼(京城机电大厦)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822 号办公室中获得更多关于招标文件的信息
并翻阅招标文件,或通过邮件咨询报名情况(咨询邮箱:李雅倩 liyaq@biddingcitic.com)。
4.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向上述地址提交书面申请并支付人民币 6000 元的不可退还费用后购
买整套招标文件的英文版。
5. 投标人须知和合同通用条款中的规定是法国开发署“标准招标文件-工程采购”中的规定。
6. 投标文件必须在 202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递交到上述办公室并且附有
2,000,0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的投标保证金。
7. 在投标人代表在场时在 202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
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606 号会议室开标。
8. 资格标准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国外投标人需提供该国相关部门出具的营业许可;
国内投标人需提供国家工商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00,0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
(3)投标人应至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和现金流量表,证明投标人目前财务状况的稳健性,并表明其未来长期的盈利能力。
(5)投标人应提供由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至少是分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日 3 个月之内的银行资
信证明,表明其信誉状况和信贷额度不低于其投标价的 2 倍。
(6)投标人除应做出其他相关承诺外,还应证明其能获得或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无产权负
担的不动产、信贷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非任何合同预付款),能够满足针对标的合同的预
计为 11,000,0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的施工现金流要求。
(7)投标人最近 3 年(2020-2022)的最低年平均营业额为 68,000,0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
欧元。
(8)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投标人至少在最近 5 年在施工合同中担任总包商、联合体成
员、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在过去 5 年里(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作为主承包商、
联合体成员、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已令人满意地完成至少 3 个类似土建工程合同(合同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清淤工程、河湖梳拓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务工程等),且每个合同金额不
少于 80,000,0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业主单位联系人和电话)。
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七章所要求的其它特征。
(10)投标人近十年(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完成过至少 1 个在中
国的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类似市政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上查询到的“竣工备案验收信息”时间为准,附查询截图)。
(11)项目经理应具有 10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无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开标前 6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其他人员业绩及资质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
更多详细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蔡甸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凤凰路 2 号
联 系 人:朱施洋
电 话:027-69112958
电子邮件:343728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822 号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雅倩
电 话: 010-8794 5198 转 521
电子邮件: liyaq@biddingciti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