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项目
时间:2016-04-20 09:13:44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项目
招标人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供电局
项目所在地
三亚
项目投资属性
政府国有投资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三亚供电局运输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2)项目概述:为缓解三亚供电局生产车辆使用紧张状况,确保各基层生产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根据各生产单位的需求申报,拟向社会公开招标租赁12辆皮卡工具车(详见标段划分)。
(3)招标规模:79.14万元
(4)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招标内容:租赁12辆郑州日产尼桑皮卡工具车。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项目
名称
招标范围
估算金额(万元)
中标
人数
备注
三亚供电局生产用车租赁项目
郑州日产尼桑(2.4汽油两驱皮卡,车身黄色)
5辆
32.1
79.14
1
海棠湾所1台,凤凰所1台,崖城所1台,河东所1台,立才所1台,变电管理所1台,计量中心2台,河西所1台,天涯所1台,田独所1台,输电管理所1台四驱厢式皮卡。
郑州日产尼桑(2.4汽油两驱厢式皮卡,车身黄色)
6辆
39.96
郑州日产尼桑(2.4汽油四驱厢式皮卡,银色)
1辆
7.0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汽车租赁经营实体,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或具有合法授权委托手续的代理商。
(2)投标人所提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车辆状况要求:
(1)出租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有效,车辆应为2016年购置注册的一手新车,车况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2)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包括强制保险、车船税、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车辆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及以上)等附加险。
(3)租赁期内,租方负责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并承担费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4 月 20 日至 2016 年 4 月 26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三亚市新风路金鹿大厦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PDF(光盘或U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为电子版,不收取押金。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三亚市迎宾路360号三亚市供电局411会议室。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供电局 招标代理人:三亚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三亚市迎宾路360号 地 址:三亚市新风路金鹿大厦二楼
邮 编:572000 邮 编:572000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电 话:****-********
8.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请拔打****-********。
发布日期
2016-04-20 09:22:49
标签: 供电局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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