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年2月第一批次2个采办包采办计划公告

福建年2月第一批次2个采办包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福建LNG 2024年2月第一批次2个采办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福建LNG贸易计量用流量计检定校准技术服务

负责开展福建LNG 18台(其中有两台为双向检定)流量计的周期检定(校准)工作,并出具检定证书。

2024年3月

一.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具体工作。

三.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四.投标人需为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检定站。

五.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5年(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流量计检定技术服务业绩。

2. 业绩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盖章版的检定证书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 业绩认定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以检定证书出具的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1. 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 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

2024至2027年度福建LNG新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服务

承包商负责承担福建LNG新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服务的相关工作,依照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评价要素应包括识别危险、有害因素和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后果、结论和建议等内容。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在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协助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验收项目应对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及企业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和可靠进行评价,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2024年3月

一.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资质(含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三.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同时具备以下要求的服务业绩。

A. 业绩类型为安全评价或安全验收工作;

B.业绩为已完成并通过业主验收合格的业绩。

2.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 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四.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应答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五.投标人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1. 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 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以上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7日

,福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L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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