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办公设备2招标公告
财政局办公设备2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TZ1604-0407CY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详见附件《采购设备明细表》)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6日的9:00~11:00时至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6日的9:00~11:00时至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300元/套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4时00分。 六、 开标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 七、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李真理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 话:****-********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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