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资产集团石材维修、翻新集采招标文件
绿城资产集团石材维修、翻新集采招标文件
绿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材养护及维修、翻新
招标公告
据绿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材养护及维修、翻新需求进行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绿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空调水处理业务
二、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材养护及维修、翻新)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或等自外币);
3、公司注册年限 ≥5年;
4、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经营风险;
5、需要提供酒店或商业购物中心等项目石材养护及维修、翻新类3份及以上总价30万及以上合同;
6、拟入围单位需在招标人提供的场地上免费展示石材维修及石材翻新的技术,要求石材维修还原度在90%以上,如石材维修还原度在90%及以下或过程中石材损坏需要按价赔偿招标人;
7、与绿城中国下属酒店至少有一次合作案例并已完成结算优先考虑;
8、供应商及产品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入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9、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其他条件。
10、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三、资格审查
招标人特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根据供应商的综合能力择优选择入围单位,接到投标邀请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入围情况及不入围理由我司将不另行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只接受绿城阳光招采平台在线报名(https://lczc.gtcloud.cn/)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丁世玮
联系电话: 137*****739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0 楼
六、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规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恶并同意下表内容。
序号 | 处罚项 | 处罚条款 | |
1 | 投标入围 |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 【1】第1次违规: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绿城合格供方等级降一级,且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质。 |
2 | 投标询标 |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3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质。 |
发现串标、围标现象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3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质。 | ||
发现行贿现象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列入“黑名单”。 | ||
3 | 决标 | 决标后不签合同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3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质。 |
4 | 履约 | 履约过程未达成年初项目经营计划目标节点,经协调仍未达到全同约定要求 | 在绿城集团范围内禁止一切项目投标,停标时间视其改正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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