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车起重运输车及微型货车招标公告
随车起重运输车及微型货车招标公告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台 ) | 预算(元) |
1 | 随车起重运输车5吨国IV | 1 | 210000.00 |
2 | 随车起重运输车8吨国IV | 1 | 310000.00 |
3 | 微型货车2吨国IV | 1 | 60000.00 |
合计 | 3 | 580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随车起重运输车及微型货车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6年4月20 日17时至2016年4月25日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管理局
联 系 人: 彭正其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姚艳、杨银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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