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〇四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〇四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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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四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招标人为成都海光核电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四O四项目部
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招标编号:CDHG-JYG-FW-GKZB-2024-008/CSC-24 HGJF000309
2.2招标项目名称:四○四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
2.3项目概况:
乙方为甲方提供5辆宇通、金龙或同等品牌大巴车(至少核载45人)、3辆
GL8型中配及以上商务车(2辆固定用车,1辆临时用车)、1辆皮卡车和所用车
辆的司机整体服务。乙方负责租赁期间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员工体检、应急撒
离、人员加班通勤、人员定点接送等,能服从甲方指挥安排,车辆和驾驶员随叫
随到。详见技术规格书。
2.4招标范围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
金塔县科创城、产
至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四○四项目部
车辆租赁服务
业园,包括因工作
至2025年12月31日24
开展需前往的上述时止
(第二次)
地点的周边区域
2.5服务地点:金塔县科创城、产业园,包括因工作开展需前往的上述地点
的周边区域。
2.6服务期:至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2.7质量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法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
明)。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2020
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
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
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3.1.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大型普通客车(45
座及以上)车辆运输服务业绩。(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体现上述
指标内容页复印件为佐证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其它要求:
5
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
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
书)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1名。
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置的驾驶员至少7人近三年类无重大交通事故,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提供的车辆必须车况完好,未进行过大修,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
式自拟)。
4)投标人至少有5辆宇通、金龙或同等品牌大巴车(至少核载45人),
使用年限不超1年且行使里程不超5万公里;
投标人至少有1辆皮卡车,使用年限不超过1年且行使里程不超10万公
里:
投标人至少有2辆GL8型中配及以上商务车,使用年限不超过1年且行
使里程不超10万公里。
注:提供行驶证、行驶记录、购买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3.1.6.法律规范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02月06日17:00-2024年02月20日17:00.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
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
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
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
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
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
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
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2月27日10:00,地点为:四川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S06楼一
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
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海光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成都海光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8-859080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张露茜】
28起
电话:18123462105
传真:/
电子邮件:nekocccccc@163.com/zhanglx(@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
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
手册》一【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
电话:/
电子邮件:/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成都海光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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