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1.1.4 | 项目名称 |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 |
1.11 | 分包 |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
1.12 | 偏离 | | √ | 不允许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 年 2月16 日 17 时 00 分前。 | | |
3.2.3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4,736,047.00元,其中包括暂列金额为 2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处理。 (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充分考虑有关风险及将来的结算金额进行投标报价。 | | |
3.2.7 | 桩基检测服务费结算方法 | 详见合同。 | |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 | |
3.5.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1.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所获取到的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名称(可简 |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称为“深国际高明桩基检测”)。(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2.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1)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应在投标文件公示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注:投标担保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应由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应由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承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统称为保证机构。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必须是招标人。保函(保单)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立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函(保单)有效期应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载明保证机构的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并由保证机构盖章(适用电子投标保函)或由保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纸质投标保函)。未尽事宜详见《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2 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2021〕15 号)。 |
3.5.2 | 纸质投标保函的退回方式 | 邮寄,寄回投标保函上载明的投标人地址。√ 自取,自取地址: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代理处领取(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 1021 室),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20-83548187。领取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在投标保函有效期内未前往领取投标保函的,将视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 | 其为放弃领取,投标保函将由招标人自行处理)。其他 / | | |
| | | | |
3.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 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 |
| | | | |
3.8.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2.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3.8.4 | 投标文件份数 | √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共 五 份;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共 五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二份。注: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当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为 投标文件 WORD 格式和正本签字盖章后的 PDF 格式电子文件。 | | |
3.8.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分册装订,共分 2册,分别为:√ 经济标:1册;√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1册;技术标明标:1册。2.采用 书式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如投标文件过厚可分册装订,但必须标明分册顺序。 | | |
4.1.1 | 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和核验 | 1.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要求如下:投标人下载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招标人。2.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项目开标期间,电子投标保函(保单)解密后,招标人应对电子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担保金额、开立日期、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 |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4.1.2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共 3 包(如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则共 4包),其密封和标记、提交要求如下:√ 经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经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标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为载体)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适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保函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投标项目、保函金额、保证有效期等内容进行形式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地址:佛山市顺德区诚德路1号美的置业写字楼9楼招标人名称: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 |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或技术标明标或经济标或投标文件电子版或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 |
5.1 |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要求和身份证明文件要求 | 1.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2.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内在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3.随机抽取时由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 | |
6.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否,推荐 / 名定标候选人。 |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 |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10.1 | 词语定义 | | | |
10.1.1 | 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是指: / 。 | | |
10.1.2 | 相关专业 | 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 / 相关专业 ”是指:与 / 相 关的专业,包括 / 等专业;以职称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如职称证上无专业的以学历证专业为准。 | | |
10.2 | “暗标”评审 | | | |
| 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 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正文第 3.8 款及第 4.1款要求编制、装订和密封。 | | |
10.3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 | |
| 是否要求投标人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 | | | 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以 U盘为载体, |
| | | √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子版 | 应包括所有的投标内容,即文本文件(经济标、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明标)正本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制作的 PDF 格式电子文件一套以及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WORD 或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2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以U盘为载体。 |
10.4 | 知识产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5 | 同义词语 |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 | |
10.6 | 监督 |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7 | 解释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8 | 桩基检测服务费支付及结算方式 | |
| 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 | |
10.9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0.10 | 关于职称证书认定的相关说明:如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由人社部门核发,则证书上应具有加盖人社部门印章,其中高级或以上职称应由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加盖印章,才予以认可。如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符合如下要求,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①提供中级职称的,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核发权限已由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下放至市级(或区级)地方人社部门,还应提供省级政府或人社部门关于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的证明文件。如职称证上的核发机构名称(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与职称评审授权(或备案)的相关名称不相对应或不相符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名称变更等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难以认定时,可要求投标人予以书面澄清,经书面澄清后仍无法认定的则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境外地区注册机构核发的人员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 |
条款号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基本存款账户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8.3款规定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资质等级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进粤登记(如有) |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信誉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服务期限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服务质量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款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投标价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 其他要求(如有) | 未存在“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2条所列的其他情形。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 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的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取投标报价排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时,以在我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诚信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诚信等级相同时,以诚信分较高的优先。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排 |
| | | 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 |
低应变检测 | | | | | | |
序号 | 建筑物 | 项目特征描述 | 检测计量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总价 |
一 | 工程桩 | | | | | |
1 | 1#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1100 | 根 | 140.00 | | |
2 | 1#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29.00 | | |
3 | 2#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1100 | 根 | 132.00 | | |
4 | 2#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29.00 | | |
5 | 3#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1100 | 根 | 125.00 | | |
6 | 3#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27.00 | | |
7 | 4#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1100 | 根 | 142.00 | | |
8 | 4#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26.00 | | |
9 | 5#倒班楼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30.00 | | |
10 | 6#卸货平台-1区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900 | 根 | 40.00 | | |
11 | 6#卸货平台-2区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900 | 根 | 45.00 | | |
12 | 7#坡道及设备房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40.00 | | |
13 | 8#坡道及设备房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32.00 | | |
14 | 9#门卫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500-AB125管桩 | 根 | 4.00 | | |
15 | 10#门卫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500-AB125管桩 | 根 | 8.00 | | |
二 | 地坪桩 | | | | | |
1 | 1#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PHC-500-AB-125管桩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20% | 根 | 247.00 | | |
2 | 2#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PHC-50-AB-125管桩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20% | 根 | 235.0 | | |
3 | 3#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PHC-500-AB-125管桩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20% | 根 | 222.00 | | |
4 | 4#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PHC-500-AB-125管桩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20% | 根 | 247.00 | | |
| 合计 | | | 1800 | | |
声波透射法 | | | | | | |
序号 | 建筑物 | 项目特征描述 | 检测计量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总价 |
1 | 1#物流仓库-11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840.00 | | |
2 | 1#物流仓库-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240.00 | | |
3 | 2#物流仓库-11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840.00 | | |
4 | 2#物流仓库-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240.00 | | |
5 | 3#物流仓库-11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840.00 | | |
6 | 3#物流仓库-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160.00 | | |
7 | 4#物流仓库-1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840.0 | | |
8 | 4#物流仓库-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240.00 | | |
9 | 5#倒班楼-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160.00 | | |
10 | 6#卸货平台-1区-9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600.00 | | |
11 | 6#卸货平台-2区-9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600.00 | | |
12 | 7#坡道及设备房-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320.00 | | |
13 | 8#坡道及设备房-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240.00 | | |
| 合计 | | | 6160.00 | | |
抽芯法 | | | | | | |
序号 | 建筑物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总价 |
1 | 1#物流仓库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440.00 | | |
2 | 2#物流仓库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400.00 | | |
3 | 3#物流仓库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 | m | 400.00 | | |
| | 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 | | |
4 | 4#物流仓库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440.00 | | |
5 | 5#倒班楼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80.00 | | |
6 | 6#卸货平台-1区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200.00 | | |
7 | 6#卸货平台-2区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240.00 | | |
8 | 7#坡道及设备房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200.00 | | |
9 | 8#坡道及设备房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160.00 | | |
| 合计 | | | 2560.00 | | |
抽芯法抗压 | | | | | | |
序号 | 建筑物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总价 |
1 | 抽芯法抗压 | 1、抽芯法抗压2、按照桩长40m计算,每根桩抽5组 | 组 | 320.00 | | |
| 合计 | | | 320.00 | | |
单桩静载检测 | | | | | | |
序号 | 建筑物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总价 |
一 | 工程桩 | | | | | |
1 | 1#物流仓库-1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1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6850KN,静载164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2根 | t | 3280.0 | | |
2 | 1#物流仓库-8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45KN,静载108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1根 | t | 1088.00 | | |
3 | 2#物流仓库-11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6850KN,静载1640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2根 | t | 3280.00 | | |
4 | 2#物流仓库-8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45KN,静载108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1根 | t | 1088.00 | | |
5 | 3#物流仓库-11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6850KN,静载1640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2根 | t | 3280.00 | | |
6 | 3#物流仓库-8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45KN,静载108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1根 | t | 1088.00 | | |
7 | 4#物流仓库-11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6850KN,静载1640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4、本桩径暂定2根 | t | 3280.00 | | |
8 | 4#物流仓库-8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45KN,静载108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1根 | t | 1088.00 | | |
9 | 5#倒班楼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50KN,静载105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 | t | 2100.00 | | |
| | 少于50根测2根4、本区暂定2根 | | | | |
10 | 6#卸货平台-1区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9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700KN,静载126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3根 | t | 3780.00 | | |
11 | 6#卸货平台-2区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9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700KN,静载126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3根 | t | 3780.00 | | |
12 | 7#坡道及设备房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50KN,静载103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3根 | t | 3090.00 | | |
13 | 8#坡道及设备房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50KN,静载978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3根 | t | 2934.00 | | |
14 | 9#门卫 | 1、竖向静载试验2、500-AB125管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940KN,静载21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少于50根测2根4、本区暂定2根 | t | 420.00 | | |
15 | 10#门卫 | 1、竖向静载试验2、500-AB125管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940KN,静载21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少于50根测2根4、本区暂定2根 | t | 420.00 | | |
二 | 地坪桩 | | | | | |
1 | 1#物流仓库 | 1、竖向静载试验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590KN,静载11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13根 | t | 1534.00 | | |
2 | 2#物流仓库 | 1、竖向静载试验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590KN,静载11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 | t | 1416.00 | | |
| | 4、本区暂定12根 | | | | |
3 | 3#物流仓库 | 1、竖向静载试验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590KN,静载11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12根 | t | 1416.00 | | |
4 | 4#物流仓库 | 1、竖向静载试验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590KN,静载11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13根 | t | 1534.00 | | |
| 合计 | | | | | |
含税暂列金额 | | | | | | 200,000.00元 |
费用合计 | | | | | | |
说明:按规范及图纸要求实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检测实施方案和检测报告一次验收通过。报价包括:完成检测所需的人员、材料、仪器设备、安装、交通、食宿、规费、利润、税费、设备进退场费(含二次进退场费)及场内搬移等一切费用。与完成检测相关的保险等费用。市场波动风险、工程量变化风险等。增值税税率为 %。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报价时须填入报价清单内,且只能为200,000.00元。如有漏填或少填,招标人有权进行废标处理,或视为已经按照200,000.00元填入报价清单中。 | | | | | | |
项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
营业执照 |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 | |
资质等级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类似项目业绩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 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
进粤登记(如有) | 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 |
信誉 |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 |
授权代理人 |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 |
担任职务 | 最低资格要求 | 最低数量要求 |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由投标人填写) |
项目负责人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1 人 | 姓名: |
投标人名称 | | | | | | | | |
注册地址 | |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 电 话 | | | |
| 传 真 | | | | 网 址 |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 员工总人数: | | | | | |
营业执照号 |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 |
注册资金 | |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 |
开户银行 | |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 |
账号 | | | | 各类注册人员 | | | | |
经营范围 | | | | | | | | |
备注 | | | | | | |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 | | 备注 |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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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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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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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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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姓 名 | | | 年 龄 | | | 学历 | | |
职 称 | |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专 业 | | | | | | | | |
主要工作经历(何时在哪些项目中任何职务) | | | | | | | | |
时间 |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 | 担任职务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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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有何其他特殊才能,受过哪些奖励等)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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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合同签订日期 | |
承担的桩基检测业务类型 | |
完成情况 | |
获奖情况 | |
项目负责人 | |
获奖情况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
经慎重、认真核查,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
一、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
行政处罚、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 |
二、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三、本单位未被佛山市中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四、本单位未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
五、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参与投标的个人未被列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
黑名单。 |
本单位不会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故意隐瞒上述情况的相关信息。 |
|
|
投标人: (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年 月 日 |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的投标。 |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份。 |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 |
程质量问题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
四、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 |
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 |
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
五、依法公平竞争,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 |
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
六、若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 |
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 |
|
|
投标人: (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年 月 日 |
投标人: (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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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序号 | 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3 | 服务期 |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 | |
4 | 质量要求 |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 | |
5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6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投标人: (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
年 月 日 |
低应变检测 | | | | | | |
序号 | 建筑物 | 项目特征描述 | 检测计量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总价 |
一 | 工程桩 | | | | | |
1 | 1#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1100 | 根 | 140.00 | | |
2 | 1#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29.00 | | |
3 | 2#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1100 | 根 | 132.00 | | |
4 | 2#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29.00 | | |
5 | 3#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1100 | 根 | 125.00 | | |
6 | 3#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27.00 | | |
7 | 4#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1100 | 根 | 142.00 | | |
8 | 4#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26.00 | | |
9 | 5#倒班楼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 | 根 | 30.0 | | |
10 | 6#卸货平台-1区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900 | 根 | 40.00 | | |
11 | 6#卸货平台-2区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900 | 根 | 45.00 | | |
12 | 7#坡道及设备房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40.00 | | |
13 | 8#坡道及设备房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直径800 | 根 | 32.00 | | |
14 | 9#门卫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500-AB125管桩 | 根 | 4.00 | | |
15 | 10#门卫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500-AB125管桩 | 根 | 8.00 | | |
二 | 地坪桩 | | | | | |
1 | 1#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PHC-500-AB-125管桩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20% | 根 | 247.00 | | |
2 | 2#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PHC-500-AB-125管桩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20% | 根 | 235.00 | | |
3 | 3#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PHC-500-AB-125管桩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20% | 根 | 222.00 | | |
4 | 4#物流仓库 |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2、PHC-500-AB-125管桩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20% | 根 | 247.00 | | |
| 合计 | | | 1800 | | |
声波透射法 | | | | | | |
序号 | 建筑物 | 项目特征描述 | 检测计量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总价 |
1 | 1#物流仓库-11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840.00 | | |
2 | 1#物流仓库 | 1、声波透射法 | m | 240.00 | | |
| -80 | 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 | | |
3 | 2#物流仓库-11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840.00 | | |
4 | 2#物流仓库-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240.00 | | |
5 | 3#物流仓库-11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840.00 | | |
6 | 3#物流仓库-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160.00 | | |
7 | 4#物流仓库-11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840.00 | | |
8 | 4#物流仓库-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240.00 | | |
9 | 5#倒班楼-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160.00 | | |
10 | 6#卸货平台-1区-9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600.00 | | |
11 | 6#卸货平台-2区-9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600.00 | | |
12 | 7#坡道及设备房-80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320.00 | | |
13 | 8#坡道及设备房-80 | 1、声波透射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声波按照5%抽取,声测管按平均40米每桩3根 | m | 240.0 | | |
| 合计 | | | 6160.00 | | |
抽芯法 | | | | | | |
序号 | 建筑物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总价 |
1 | 1#物流仓库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440.00 | | |
2 | 2#物流仓库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400.00 | | |
3 | 3#物流仓库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400.00 | | |
4 | 4#物流仓库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440.00 | | |
5 | 5#倒班楼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80.00 | | |
6 | 6#卸货平台-1区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200.00 | | |
7 | 6#卸货平台-2区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240.00 | | |
8 | 7#坡道及设备房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m | 200.00 | | |
9 | 8#坡道及设备房 | 1、抽芯法2、按照总桩数的10%检测,其中 | m | 160.00 | | |
| | 抽芯≥5%抽芯按平均40米每桩1孔 | | | | |
| 合计 | | | 2560.00 | | |
抽芯法抗压 | | | | | | |
序号 | 建筑物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总价 |
1 | 抽芯法抗压 | 1、抽芯法抗压2、按照桩长40m计算,每根桩抽5组 | 组 | 320.00 | | |
| 合计 | | | 320.00 | | |
单桩静载检测 | | | | | | |
序号 | 建筑物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暂定检测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总价 |
一 | 工程桩 | | | | | |
1 | 1#物流仓库-11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6850KN,静载1640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2根 | t | 3280.00 | | |
2 | 1#物流仓库-8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45KN,静载108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1根 | t | 1088.00 | | |
3 | 2#物流仓库-11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6850KN,静载1640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2根 | t | 3280.00 | | |
4 | 2#物流仓库-8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45KN,静载108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1根 | t | 1088.00 | | |
5 | 3#物流仓库-11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6850KN,静载1640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 | t | 3280.00 | | |
| | 4、本桩径暂定2根 | | | | |
6 | 3#物流仓库-8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45KN,静载108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1根 | t | 1088.00 | | |
7 | 4#物流仓库-11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6850KN,静载1640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4、本桩径暂定2根 | t | 3280.00 | | |
8 | 4#物流仓库-800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45KN,静载108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桩径暂定1根 | t | 1088.00 | | |
9 | 5#倒班楼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50KN,静载105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少于50根测2根4、本区暂定2根 | t | 2100.00 | | |
10 | 6#卸货平台-1区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9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700KN,静载126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3根 | t | 3780.00 | | |
11 | 6#卸货平台-2区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9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700KN,静载126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3根 | t | 3780.00 | | |
12 | 7#坡道及设备房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50KN,静载103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3根 | t | 3090.00 | | |
13 | 8#坡道及设备房 | 1、竖向静载试验2、直径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4350KN,静载978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3根 | t | 2934.00 | | |
14 | 9#门卫 | 1、竖向静载试验2、500-AB125管桩,抗压承载力 | t | 420.00 | | |
| | 特征值940KN,静载21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少于50根测2根4、本区暂定2根 | | | | |
15 | 10#门卫 | 1、竖向静载试验2、500-AB125管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940KN,静载210吨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少于50根测2根4、本区暂定2根 | t | 420.00 | | |
二 | 地坪桩 | | | | | |
1 | 1#物流仓库 | 1、竖向静载试验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590KN,静载11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13根 | t | 1534.00 | | |
2 | 2#物流仓库 | 1、竖向静载试验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590KN,静载11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12根 | t | 1416.00 | | |
3 | 3#物流仓库 | 1、竖向静载试验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590KN,静载11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12根 | t | 1416.00 | | |
4 | 4#物流仓库 | 1、竖向静载试验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590KN,静载1180KN3、试验根数按照1%不少于3根4、本区暂定13根 | t | 1534.00 | | |
| 合计 | | | | | |
含税暂列金额 | | | | | | 200,000.00元 |
费用合计 | | | | | | |
说明:按规范及图纸要求实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检测实施方案和检测报告一次验收通过。报价包括:完成检测所需的人员、材料、仪器设备、安装、交通、食宿、规费、利润、税费、设备进退场费(含二次进退场费)及场内搬移等一切费用。与完成检测相关的保险等费用。市场波动风险、工程量变化风险等。增值税税率为 %。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报价时须填入报价清单内,且只能为200,000.00元。如有漏填或少 | | | | | | |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
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
联系人: 罗工、林工、钟工
联系电话:020-83548187
E-mail:moshangcao5@163.com
2024 年 2 月
目
录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 2
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9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6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3
1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
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载明,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
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
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中
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修改:
☑第[1.2.4]项修改为:[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汉字形式(大
写金额)记载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第[2.1]项修改为:[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未按规定签字;]。
☑增加第[1.2.5]项:[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
形。
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
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件格式(技
术标暗标除外)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
投标作否决处理。
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1.1 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1.1 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1.1.2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1.1.3 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显示不
一致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
1.1.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身份证明文件的;
1.1.5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具体要
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1.1.6 在本招标项目历次招标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1.2 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1.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
1.2.2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显示不一致的(已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
1.2.3 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1.2.4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填写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2.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
2.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2.5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7 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
2.7.1 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属于以他人
名义投标。
2.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7.2.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2.7.2.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2.7.2.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
投标;
2.7.2.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7.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7.3.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3.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3.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7.3.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7.3.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3.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2.7.4.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3
2.7.4.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7.4.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7.4.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7.4.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7.5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
其他认定标准。
2.8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2.9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不能合理
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2.10 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
2.1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
的投标报价;
2.12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
4
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招标人对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修改:
□第[ / ]项修改为:[
□增加第[
/
]项:[
/
/
]。
]。
1.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1.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1.4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
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
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
2.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2.1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
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
2.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
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
2.3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4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5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2.6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2.7 定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未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
中标被确认无效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
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已经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
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
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
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大成路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157470.17m2,总建筑面积 185124.80m2,其
中计容建筑面积 329804.23m2,包括 1#(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2#(仓库、厂房
及配送中心)、3#(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4#(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5#倒班
楼、6#卸货平台、7#坡道及设备房、8#坡道及设备房、9#门卫、10#门卫。预估建安
成本 7.48 亿元。
2.3 服务期:甲方分批次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检测,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 个日历天内
进场实施检测(现场准备工作得到乙方认可的前提下),检测进度应满足现场施工
需要,并 在现场作业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检测结果,正式检测成果报告
在现场完成检 测后 30 个日历天内出具,总工期约 150 日历天。乙方知悉甲方将分
批次通知其进场检测,并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合理安排人员和检测工作,且不会因此
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或补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736,047.00 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服务范围: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
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及地方标准,协助编制和报审检测方案,确保检测方案经济
合理合规,且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2)按照检测方案要求独立完成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反射波法检测(采用低应变法检测)、
声波透射法、钻孔抽芯法检测、钻芯法加工、试验等。
(3)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要求的不在服务范围内但具有质量监
控作用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
(4)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
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
(5)在检测服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
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6
(6)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必须通过监督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传输报
送。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 服务质量要求:(1)按国家及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实施检测,并达到本合同附件 1 “技
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标准。(2)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可行检测 实施
方案并负责报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乙方应确保实施方案通过项目所在 地政府
主管部门审批,并于检测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检测结果,检测报告应 符合验
收和交档案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桩基检测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地
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
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
知》(建质规〔2023〕1 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包括:单桩竖向抗压
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需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
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佛山市检测监管平台的企业,
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
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
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7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
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
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
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
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
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
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
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
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
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
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
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
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
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
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
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
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
8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
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
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
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署日期为 准),
须承接过至少 1 项单项目合同金额为 200 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桩基或地基处理
检测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登
录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其
他 交 易 栏 目 - 国 企 采 购 进 场 交 易 业 务 操 作 指 引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detail?id=173471168060
201984)。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咨询电话:
0 7 5 7 - 8 2 3 6 8 7 0 3 ( 业 务 咨 询 ) , 4 0 0 9 9 8 0 0 0 0 ( 技 术 咨 询 ) 。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
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
9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逾期送达
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
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
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
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下载查看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诚德路 1 号美的
置业写字楼 9 楼
邮 编: 528300
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
编: 510060
地
邮
10
联系人: 张工
联 系 人: 罗工、林工、钟工
电 话: 0757-26601051
电
话: 020-83548187
电子邮件: moshangcao5@163.com
2024 年 2 月 6 日
11、招标人监督及投诉渠道
招标监督机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赵小姐 0755-83078625,黄先生 0755-83079986
邮箱:zbjd@szihl.com
纪检监督机构: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储先生 0755-23979720
邮箱:jjjcs@szihl-ld.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45 号深国际大厦 14 楼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4
1.2.2
1.2.3
1.4.2
项目名称
出资比例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
务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不允许
1.11
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2.2.1
偏离
√ 不允许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时间
2024 年 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前。
本 项 目 招 标 控 制 价 (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为 4,736,047.00
元,其中包括暂列金额为 200,000.00 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
招标控制价(最高
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处理。 (投标
3.2.3
投标限价)及其
总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
计算方法
舍五入。)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
款,充分考虑有关风险及将来的结算金额进行投标报价。
3.2.7
桩基检测服务费结
算方法
详见合同。
3.4.1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
1.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
3.5.1
投标保证金
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向佛山市公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所获取到的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
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
本项目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名称(可简
12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称为“深国际高明桩基检测”)。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后 5 个
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
误风险。
2.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
(1)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
单)。
(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
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应在投标文件公示前将纸质投标
保函(保单)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注:投标担保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公司保
函。银行保函应由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工程
担保公司保函应由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专业工程
担保公司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应由经
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承保。银行业
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统称为保
证机构。
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必须是招标人。保函
(保单)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应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开立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函(保单)有效
期应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载明保证机构的联系方式和详细地
址,并由保证机构盖章(适用电子投标保函)或由保证机构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纸质投标
保函)。
未尽事宜详见《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2 部门关于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
的通知》(佛政数〔2021〕15 号)。
邮寄,寄回投标保函上载明的投标人地址。
√ 自取,自取地址: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代理处领取(地址:
3.5.2
纸质投标保函的退
广州市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 1021 室),联系人:罗
回方式
工,联系电话:020-83548187。领取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如投标人在投标保函有效期内未前往领取投标保函的,将视
13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其为放弃领取,投标保函将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 不允许
其他 /
投标方案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
3.7
3.8.3
投标文件签字、
盖章要求
3.8.4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
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
代章)。
2.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
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共 五 份;
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共 五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 二份。
注: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
当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
文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内
容为 投标文件 WORD 格式和正本签字盖章后的 PDF 格式电子文
件。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
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分册装订,共分 2 册,分别为:
√ 经济标:1 册;
3.8.5
装订要求
√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1 册;
4.1.1
电子投标保函(保
单)的提交和核验
技术标明标:1 册。
2.采用 书式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如投标文件过厚可分册装订,但必须标明
分册顺序。
1.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要求如下:
投标人下载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后,应当按招标
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
项目开标期间,电子投标保函(保单)解密后,招标人应
对电子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担保金额、开立日期、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
14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共 3 包(如采用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则共 4 包),其密封和标记、提交要
求如下:
√ 经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经济标”字
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
明“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技术标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
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
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以 U 盘为载体)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
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封套的封
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适用】纸质投标保
函(保单)原件应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
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
样,载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
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
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
理。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或投
标保函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承担相关责任。
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
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
保函(保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
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投标项目、保函金
额、保证有效期等内容进行形式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
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招标人地址:佛山市顺德区诚德路 1 号美的置业写字楼 9 楼
招标人名称: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
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
4.1.2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
5.1
的人员要求和身份
证明文件要求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
务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或技术标明标或经济标或投标
文件电子版或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1.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
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2.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
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 1 个工作日内在 广东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或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
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
3.随机抽取时由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工作人员
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是
√ 否,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
否,推荐 / 名定标候选人。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6.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10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 / 。
10.1.2
相关专业
业,包括 / 等专业;以职称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如职称
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 / 相关专业 ”是指:与 / 相 关的专
证上无专业的以学历证专业为准。
10.2 “暗标”评审
技 术 标 是 否 采 用
“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正文第 3.8 款及第 4.1
款要求编制、装订和密封。
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同
不要求
时递交投标文件电
√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以 U 盘为载体,
1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子版
应包括所有的投标内容,即文本文件(经济标、资信标(含
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明标)正本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
制作的 PDF 格式电子文件一套以及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
WORD 或 EXCEL 格式电子文件一套。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2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以 U 盘为载体。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
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
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
措辞“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
“中标人”进行理解;“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
10.6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
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7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
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
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
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
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
负责解释。
10.8 桩基检测服务费支付及结算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
10.9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
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1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关于职称证书认定的相关说明:
如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由人社部门核发,则证书上应具有加盖人社部门印章,
其中高级或以上职称应由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加盖印章,才予以认可。如职称证书不
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符合如下要求,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①提供中级职
称的,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
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应提供核发机构(或
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
10.10
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
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核发权限已由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下放至市级(或区级)地
方人社部门,还应提供省级政府或人社部门关于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的证明文件。
如职称证上的核发机构名称(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与职称评审授权(或备
案)的相关名称不相对应或不相符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名称变更等的证明材料。如
未提供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难以认定时,可要求投标人予以书面澄清,经书面澄清
后仍无法认定的则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境外地区注册机构核发的人员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注: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如有不一致且不互相解释
的内容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18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桩基检测进行招
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承包方式和服务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承包方式:见招标公告。
1.3.4 服务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 如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9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全过程审计服务、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预算编
制服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检测单位(如有)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
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
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0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2)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3)招标公告;
(4)投标人须知;
(5)评标办法;
(6)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本工程项目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通知。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
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1.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1.3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招标文件等资料。
2.1.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
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予以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
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21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交问题时
一律不得署名。
2.2.2 澄清(答疑)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
布。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投标人
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4 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
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
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上传至“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如果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
2.3.2 招标修改、补充文件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
市)发布。
2.3.3 招标修改、补充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
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
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4 招标文件的效力
2.4.1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
2.4.2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技
术标准和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2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经济标、技术标明标组成,应分别装订成册。
3.1.2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1.3 经济标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1.4 技术标明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费用,并按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
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将不予接受。
3.2.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内已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
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重复计算。
3.2.6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所报出的桩基检测综合单价,在结算时将不得变更,除非发
生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因素,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
合单价不发生改变。
3.2.7 桩基检测服务费结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4 投标有效期
3.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23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意延长,但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不满足其投标有效期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
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须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的办法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应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复
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固定装入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位置,禁
止以夹页、信封等非固化形式装入投标文件中。
3.5.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退还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 3.4.3 款
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2)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或由招标
代理机构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纸质原件;
(3)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代
理机构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函(保单)纸质原件。
3.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6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按招标公告、评标办法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资料和规定提交。
3.7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
24
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
备选投标方案。
3.8 投标文件的编制
3.8.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投标文件应采用 A4 幅面的纸张进行编制,遇到有
大于 A4 幅面的图文材料时,应按 A4 幅面进行折叠。
3.8.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在此基础上,投标文件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8.3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
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
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由委托代理人签
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
插字或删除,否则,所有改动之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确认。
3.8.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
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
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明辨。
3.8.5 投标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
4.1.1 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和核验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核验
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除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5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8 款、第 4.1 款、
第 4.2 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3 投标人依法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办理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
原件当场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5.1.2 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
5.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检查由招标人代表实施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
绝。
5.2.2 开标顺序:随机。
5.2.3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保证金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6)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等情况;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内
容,并记录在案;
(8)开标结束。
5.2.4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
5.3 开标异议
5.3.1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 当开标过程发生争议无法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时,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裁决。
26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
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招标项目的主管部门(包括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
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2)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 3 年的人员;
(3)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4)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6.4 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非评定分离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定标、公示及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适用于非评定分离办法)
7.1.1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姓名可
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
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打分汇总表,最终排名汇总表等)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
27
及商业秘密除外)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
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
议,且异议应当针对评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
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 中标(适用于非评定分离办法)
7.2.1 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
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3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7.3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经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并在
15 日内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开中标结
果。
7.4 履约保证金
7.4.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在签订桩基检测服务合同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约谈项
28
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误后
果。中标人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应按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且更换的人员不
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所有条件。
7.5.4 签订桩基检测服务合同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代理人授权书。
7.5.5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6 交易中心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 0 名或者 1 名的;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
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29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
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
9.5.4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
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5.5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
的请求和合法、必要的证明材料。
9.5.6 招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投诉只限于那些不能自行处理,必须通过
行政救济途径才能解决的问题。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
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化综合平台进行反馈。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31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编号: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基本存款
账户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8.3 款规定
报价唯一
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进粤
登记(如有)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信誉
投标范围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款规定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响应性
2.1.3
评审标
准
其他要求(如有)
2.2
详细评
审标准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未存在“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 2 条
所列的其他情形。
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的投
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取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
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取投标报价排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
人。
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相同的中
标候选人时,以在我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
诚信管理系统中诚信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
先;诚信等级相同时,以诚信分较高的优先。
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排
33
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
评审的投标报价相等时,以在我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诚信等级较高的投标
人优先;诚信等级相同时,以诚信分较高的优先。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
排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0 技术标暗标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有)。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技术标暗标评审;(如有)
(3)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
(5)澄清、说明或补正;
(6)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
34
3.2 评标准备
3.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
领导工作。
3.2.3 熟悉文件资料
3.2.3.1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
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服务期要求,掌握评标标
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
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
关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但不得明示
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3.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3.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
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
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
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
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
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3.2.4.2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
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
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3.3 技术标暗标部分评审(如有)
3.3.1 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暗标目录和正文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评分),在得出相
应的初步评审结论及详细评审得分后,由监督人员或招标人代表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技
术标暗标副本的《编号登记表》,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标暗标副本的评审
得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暗标封面进行评审,并将技术标暗标正本交由评标
委员会进行形式评审(包括正副本核对),以完成对技术标暗标的全部评审程序。
35
3.3.2 未能通过技术标暗标(包括正副本)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不再参与
后续的评审程序。
3.4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4.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形式评审。
3.4.2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资格评审。
3.4.3 响应性评审
3.4.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3.4.3.2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
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3.4.4 判断否决投标
判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集中列示。
3.4.5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
正单价。
(3)金额总报价与依据折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时,以金额总报价为准,修正折
率报价。
注:修正后折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有效小数(例如 88.88%)。
3.4.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
36
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5 详细评审
3.5.1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
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
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5.3 澄清、说明或补正
3.5.3.1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
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
明或补正。
3.5.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 款规定推
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7 编制并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
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
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37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
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
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39
合同编号: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
链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合同
委 托 人:
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受 托 人:
签订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
签订日期: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40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
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合同
委 托 人(甲方):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受 托 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
目桩基检测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
工程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大成路以南。
工程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157471.04m2,总建筑面积 184361.89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403638.78m2,包括 1#(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2#(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3#(仓库、厂房及配
送中心) 、4#(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5#倒班楼、6#卸货平台、7#坡道及设备房、8#坡道及设
备房、9#门卫、10#门卫等。
二、承包范围和服务内容:
本项目红线内桩基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及地方标准,协助编制和报审检测方案,确保检测方案经济合理
合规,且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2)按照检测方案要求独立完成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反射波法检测(采用低应变法检测)、
声波透射法、钻孔抽芯法检测、钻芯法加工、试验等;
(3)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要求的不在服务范围内但具有质量监控作
用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
(4)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
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
(5)在检测服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
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41
(6)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必须通过监督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三、服务周期:
甲方分批次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检测,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 个日历天内进场实施检测(现场准
备工作得到乙方认可的前提下),检测进度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并在现场作业完成后 5 个工作日
内出具初步检测结果,正式检测成果报告在现场完成检测后 30 个日历天内出具,总工期约 150 个日
历天。乙方已知悉甲方将分批次通知其进场检测,并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合理安排人员和检测工作,
且不会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或补偿。
四、质量标准:
1、按国家及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实施检测,并达到本合同附件 1“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标准。
2、本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可行的检测实施方案并负责报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
门批准,乙方应确保实施方案通过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并于检测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出
具初步检测结果,检测报告应符合验收和交档案馆的要求。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合同,暂定合同总价 ¥
元(大写:人民
) , 不 含 税 金 额 为 ¥
元 ,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 , 税 金
元。其中含税暂列金额为
元。具体详见合同附件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
币
¥
单。
2、固定综合单价及合价已经包括以下费用及风险:
2.1 完成检测所需的人员、材料、仪器设备、安装、交通、食宿、规费、税费、利润、设备进
退场费(含二次进退场费)、及场内搬移等一切费用。
2.2 与完成检测相关的保险等费用。
2.3 市场波动风险、工程量变化风险等。
3、乙方应充分考虑现场试验检测工作的复杂性、工期不可控性等所带来的风险,并在综合单价
中一并考虑,合同期内固定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4、暂列金额为甲方对工程量可能增加预留的金额,该笔金额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5、合同附件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结算数量以经甲方确认的符合图纸和规
范要求的正式检测报告为准。
6、如果应项目所在地监管机构要求增减检测内容及数量,检测费用按如下方式确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42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
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洽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7、桩基检测的方案及成果需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在桩基检测合格后,若行业主管部门采
取任何措施,其费用及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所耽误的工期及损失我司将进行索赔。
六、费用支付:
1、乙方实施方案通过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且完成单体检测,出具初步检测结果后,乙
方发起结算申请,甲方审核完成、办理完成结算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100%。
2、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合法有效、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支付时,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累计发票金额应与结算金额相等。因乙方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发票、付款证明等
资料导致的付款延误,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接受虚开增值
税发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增值税额按业务发生时国家政策规定增值税率计算。若
因国家政策导致税率调整,暂定合同总价也随之调整。
七、甲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必要的桩基设计资料,桩基施工记录、工程地质报告;
2、协调施工单位,为进入现场作业的乙方人员提供便利。
3、审核乙方编制的检测方案。
4、确定检测桩数、桩位、桩头开挖及处理以便桩头满足现场测试要求;
5、按本合同要求支付检测费用。
八、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要求组织检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测任务,完成由乙方负责的各项服务。根据合同
要求的检测方法、数量和工期,组织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根据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
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测,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否则给甲
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赔付甲方损失。
2、乙方应为参加检测工作的所有人员和设备购买足额保险(含第三方责任险),并应在进行检
测工作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文明措施,如因措施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造成人身伤亡、罚款、索
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等一切责任应由乙方负责。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责任。
3、乙方应根据工作需要或甲方要求,做好解释及答疑工作。
4、现场检测结束后 30 日历天向甲方提供不少于四份正式检测报告,具体数量按甲方要求,费
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进场人员及设备数量需满足现场检测进度的要求,当设备及数量不满足现场要求时,甲
43
方下达通知后三天内乙方需安排进场满足检测进度要求的人员及设备进场,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按
2000 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引起事故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
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提交服务成果或提交成果不符合本合同及甲方要求的,构成
乙方违约情形,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予以整改,并且每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
五的违约金直至乙方整改完成或本合同被甲方解除。超过十五日仍未完成整改或补救的,甲方有权
单方解除本合同而不构成违约,甲方无需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
的 20%作为违约金,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上述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甲方有
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扣除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以使甲方免受损失。。
十、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调解决或者协调不成的,双方
同意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十三、通知与送达
1、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可以用当面递交、公告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以当面递交形式发送的,
联系人签收之日即为送达之日;以公告方式送达的,以在合同履行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上公告的方
式进行书面通知,公告发布之日即为送达之日;用特快专递发送的,无论是否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
联系地址错误以及无法联系收件人等导致退件情况,发件人向本协议约定地址寄出特快专递之日起
第三日或特快专递公司网站上查询到的签收之日(前述时间以在先者为准)即视为送达之日。
2、委托人、受托人指定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人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44
委托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受托人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受托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
十四、监督及投诉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赵小姐 0755-83078625,黄先生 0755-83079986
邮箱:zbjd@szihl-ld.com
纪检监督机构: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储先生 0755-23979720
邮箱:jjjcs@szihl-ld.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45 号深国际大厦 14 楼
(以下无正文)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45
传
真:
电子信箱:
传
真:
电子信箱: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46
合同附件一: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1、基本要求
1.1 基桩质量检测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基桩质量检测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
基桩检测工作质量。
1.2 检测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
1.3 检测人在进行外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原有道路、桥梁、
构造物或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
1.4 所有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5 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与检测业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所有检
测设备应按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且在法定有效期内。检定或校准的资料(证书复印件)应放在工
作现场备查。
1.6 工程桩必须进行承载力检测。
2、适用规范、规程、标准
2.1、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2.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19;
2.3、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15-38-2005;
2.4、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2.5、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6、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2.8、其他相关实验检测规程及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进行检测等。
注:如以上标准有关规定不统一的,以较高标准为准。如国家、省、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以
上标准重新颁布或修正的,以重新颁布或修正的标准为准。
3、地基、桩基检测报告要求
3.1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至
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2 检测报告上相关人员签名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
47
合同附件二:反商业贿赂协议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方、乙方共同利益,确保双方商务行为的合法及公平环境,反对商业贿赂行为,甲、
乙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本协议的共同承诺、保证和约定,且同意将本协议项下所有条款作为甲方与
乙方任何一份商务合同/协议/约定的必备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乙方不得采用行贿手段销售商品。
二、本协议所称行贿,是指乙方为销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本
协议所称索贿、受贿是指甲方人员向乙方单位或个人收受财物或通过其他形式收受利益。
三、本协议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乙方为销售商品采用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包括
债券、股票等)、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及烟酒等)以及房
屋、车辆等大宗商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人员财物,其他形式是指免费旅游、
免费娱乐、减免债务等财产性利益,以及特殊待遇,介绍亲人到乙方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
四、甲方、乙方知道且理解商业贿赂行为是违反公平交易环境并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甲、
乙双方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关于禁
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并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五、甲方不同意且严格禁止甲方任何职员、机构在任何商务往来中出现商业贿赂行为。甲方职
员、机构存在本协议项下商业贿赂行为的,将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并将受到甲方公司和国家
法律的严惩。甲方同意并鼓励乙方就甲方任何职员、机构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控告或举报。对
于乙方的控告或举报,经甲方核实,甲方将视乙方为诚信的合作伙伴,并基于信赖和同等条件下给
予乙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六、乙方人员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乙方单位销售商品的行为,应当认为乙方单位的行为。双方
一致同意双方工作人员如下行为是应当禁止的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
1.甲方的员工于任何方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实物等一切经济利
益;
2.乙方及其人员向甲方员工提供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包括但
不限于本条以下条款。
①在乙方报销私人费用;
48
②参加乙方宴请或娱乐活动;
③提出或事实上在乙方参股或参与乙方经营活动;
④本人或亲友参加或收受乙方组织或提供的旅游等代偿活动利益;
⑤向甲方的员工提供借款;
⑥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准则的行为;
⑦其他影响公正交易行为。
七、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任何相关人员、机构对甲方或甲方任何职员、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为
不正当之商业目的,从事本协议第三条界定的商业贿赂行为,如同乙方反对商业贿赂的承诺和保证
一样。甲方为此保留控告和举报的权利。
八、甲方、乙方同意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相对方或其他第三人的损失的,将由违
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誉、商业机会和经济损失。相对方有权单方终止一切与违
约方的商务合作。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一切合作,并依法对乙方采取诸如
冻结所有应付账款的措施,或扣留总货款的 10%作为乙方违约金。
九、本协议项下“相关人员”、“职员”包括且不限于该等人员的亲友或与该等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人。
十、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且持续
有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
49
合同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桩基检测服
务(项目名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
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特此订立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
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
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
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
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规定的最低
50
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
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
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
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
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
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
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
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
任何其他人,不得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
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
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
必须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
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
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五、其他
1、本合同作为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桩基检测服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包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51
甲
方:
乙
方: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
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52
合同附件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A、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均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运输、管理、利润等,
以及为完成此服务必需的全部费用和一切明示和隐含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4、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
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5、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对工程量可能增加预留的金额,该笔金额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可预见费按照招标文件所列金额填写,并计入投标总价。
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53
B、工程量清单
低应变检测
建筑物
项目特征描述
检测
计量
单位
暂定检
测数量
含税综
合单价
含税总价
序
号
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工程桩
1#物流仓库
1#物流仓库
2#物流仓库
2#物流仓库
3#物流仓库
3#物流仓库
4#物流仓库
4#物流仓库
5#倒班楼
6#卸货平台
-1 区
6#卸货平台
-2 区
7#坡道及设
备房
8#坡道及设
备房
9#门卫
10#门卫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11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11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11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11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9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9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500-AB125 管桩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500-AB125 管桩
二 地坪桩
1#物流仓库
1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PHC-500-AB-125 管桩
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 20%
54
140.00
29.00
132.00
29.00
125.00
27.00
142.00
26.00
30.00
40.00
45.00
40.00
32.00
4.00
8.00
247.00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2
3
4
序
号
1
2
3
4
5
6
2#物流仓库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PHC-500-AB-125 管桩
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 20%
3#物流仓库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PHC-500-AB-125 管桩
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 2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PHC-500-AB-125 管桩
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 20%
4#物流仓库
合计
根
根
根
235.00
222.00
247.00
1800
声波透射法
建筑物
项目特征描述
检测
计量
单位
暂定检
测数量
含税综
合单价
含税总价
1#物流仓库
-1100
1#物流仓库
-800
2#物流仓库
-1100
2#物流仓库
-800
3#物流仓库
-1100
3#物流仓库
-800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55
m
840.00
m
240.00
m
840.00
m
240.00
m
840.00
m
160.00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4#物流仓库
-1100
4#物流仓库
-800
5#倒班楼
-800
6#卸货平台
-1 区-900
6#卸货平台
-2 区-900
7#坡道及设
备房-800
8#坡道及设
备房-800
合计
抽芯法
m
840.00
m
240.00
m
160.00
m
600.00
m
600.00
m
320.00
m
240.00
6160.00
建筑物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暂定检
测数量
含税综
合单价
含税总价
7
8
9
10
11
12
13
序
号
1
1#物流仓库
2
3
2#物流仓库
3#物流仓库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56
m
440.00
m
m
400.00
400.00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m
440.00
m
80.00
m
200.00
m
240.00
m
200.00
m
160.00
2560.00
4
4#物流仓库
5
5#倒班楼
6#卸货平台
-1 区
6#卸货平台
-2 区
7#坡道及设
备房
8#坡道及设
备房
合计
6
7
8
9
序
号
抽芯法抗压
建筑物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暂定检
测数量
含税综
合单价
含税总价
1 抽芯法抗压
1、抽芯法抗压
2、按照桩长 40m 计算,每根桩
抽 5 组
组
320.00
320.00
合计
序
号
一
建筑物
工程桩
单桩静载检测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暂定检
测数量
含税综
合单价
含税总价
57
1
2
3
4
5
6
7
8
1#物流仓库
-1100
1#物流仓库
-800
2#物流仓库
-1100
2#物流仓库
-800
3#物流仓库
-1100
3#物流仓库
-800
4#物流仓库
-1100
4#物流仓库
-800
9
5#倒班楼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
值 6850KN,静载 1640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45KN,静载 108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1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
值 6850KN,静载 1640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45KN,静载 108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1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
值 6850KN,静载 1640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45KN,静载 108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1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
值 6850KN,静载 1640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4、本桩径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45KN,静载 108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1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50KN,静载 105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58
t
3280.00
t
1088.00
t
3280.00
t
1088.00
t
3280.00
t
1088.00
t
3280.00
t
1088.00
t
2100.00
10
6#卸货平台
-1 区
11
6#卸货平台
-2 区
12
7#坡道及设
备房
13
8#坡道及设
备房
14
9#门卫
15
10#门卫
二
地坪桩
1
1#物流仓库
2
2#物流仓库
少于 50 根测 2 根
4、本区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9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700KN,静载 126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3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9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700KN,静载 126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3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50KN,静载 103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3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50KN,静载 978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3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500-AB125 管桩,抗压承载力
特征值 940KN,静载 21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少于 50 根测 2 根
4、本区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500-AB125 管桩,抗压承载力
特征值 940KN,静载 21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少于 50 根测 2 根
4、本区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590KN,静
载 11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13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590KN,静
载 11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59
t
3780.00
t
3780.00
t
3090.00
t
2934.00
t
420.00
t
420.00
t
1534.00
t
1416.00
3
3#物流仓库
4
4#物流仓库
合计
4、本区暂定 1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590KN,静
载 11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1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590KN,静
载 11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13 根
含税暂列金额
费用合计
t
1416.00
t
1534.00
200,000.00
元
说明:按规范及图纸要求实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检测实施方案和检测报告一次验收
通过。
报价包括:完成检测所需的人员、材料、仪器设备、安装、交通、食宿、规费、利润、税费、
设备进退场费(含二次进退场费)及场内搬移等一切费用。与完成检测相关的保险等费用。市场
波动风险、工程量变化风险等。
增值税税率为 %。
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报价时须填入报价清单内,且只能为 200,000.00 元。如有漏填或少
填,招标人有权进行废标处理,或视为已经按照 200,000.00 元填入报价清单中。
合同附件五:图纸(另册)
60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地基基础检测要求
1、地基基础检测
(1)需满足《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地基
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
求及设计要求。
(2)地基基础检测频率:
①检测频率按本项目招标人批准的地基基础检测方案执行。
②工程检测部分按招标人及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地基基础检测实施方案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包括桩头开挖、
处理及预埋声测管的示意图。
(4)中标单位须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配合工程进
度,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测;现场作业可分区域进行。
2、其他检测工作
工程实施期间需要的其他检测工作,在此不详细单列,由招标人或相关
主管(监督)部门在项目实施期间安排指派。
二、检测标准及规范(包含但不限于)
1、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19;
3、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15-38-2005;
4、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61
5、广东省标准《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TG/T 3512—2020);
6、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8、《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9、其他相关实验检测规程及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及
设计要求进行检测等。
注:如以上标准有关规定不统一的,以较高标准为准。如国家、省、市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以上标准重新颁布或修正的,以重新颁布或修正的标准
为准。
6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第一节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64
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
桩基检测服务
资信标
(含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盖公章)
月
日
年
65
目
录
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如有)
五、其他材料
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
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简历
附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附表五: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66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
简述(由投标人填
写)
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项目
招标要求
营业执照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并处于有效期。
资质等级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类似项目
业绩
建筑行业诚
信档案
进粤登记
(如有)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 查当
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
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信誉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授权代理人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复
印件。
注:1.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附表,并根据各附表的内容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 副 本 ) 、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投标人)、企业基本
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4.有关投标人信誉(信用)状况的声明,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对所提交的声明
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且仅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参考,但不作为最终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及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则否决
其投标,同时投标人还须承担因涉嫌提交资料内容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7
5.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
担任职务
最低资格要求
最低数量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
要求
(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负责人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1 人
姓名:
注:1.投标人填报数量应不少于最低数量要求,人员资格不低于最低资格要求。
2.本表中所填列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个人简历(格式见附表三)。
3. 本表中所填列的人员必须根据各附表的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证
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本表中所填列的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附项目负责人
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
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证明网页打印件。
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6. 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7.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9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可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
日 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 1 小时内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否
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3、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
70
四、授权委托书(如有)
(可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有关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
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盖公章)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 1 小时内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否
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3、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上获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4、如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亦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71
五、其他材料(如有)
注:此处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72
附表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
传 真
姓名
姓名
邮政编码
电 话
网 址
电话
电话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其中
员工总人数: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各类注册人员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本表后须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73
附表二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
注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号
注:1、表后须附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相关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资格证书、
社保证明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材料要求见评标办法要求的证明材料)
社保证明要求:在投标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的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2、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上述人员,须附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
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5、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74
附表三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简历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龄
执业或
职业资格
学历
拟在本合同
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何时在哪些项目中任何职务)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备注
备注(有何其他特殊才能,受过哪些奖励等)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本表,且表后须附个人的身份证、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评标办法要求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要求的,相关证书、表彰情况、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4、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75
附表四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承担的桩基检测业务类型
完成情况
获奖情况
项目负责人
获奖情况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材料要求见评标办法要求的证明材料)。如前述
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
人及联系电话。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76
附表五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致:
(招标人)
经慎重、认真核查,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处罚、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
二、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本单位未被佛山市中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单位未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五、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参与投标的个人未被列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黑名单。
本单位不会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故意隐瞒上述情况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77
第二节 经济标格式
78
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
中心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经济标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79
目
录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承诺书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其他材料(如有)
80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份。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
程质量问题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
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
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五、依法公平竞争,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
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六、若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81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即桩基检
测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增值税
税率为
%),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实施和完成桩基
检测服务工作,保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桩基检测
服务酬金的确定和支付办法。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4)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完成全部桩基检测服务工作。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82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投标范围
3 服务期
4 质量要求
5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83
三、投标保证金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
目的投标,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 小
写:¥
元)。
我方承诺:
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保证不“挂靠”、不
“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履行中标承诺、填报的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如有违背,
愿无条件接受贵方扣罚投标保证金;
2、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须知部分所列明的各项规定,如出现有招标文
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愿无条件接受贵方扣罚投标保证金。
3、我方提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企业基本账户)及账号如下(如有):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4、投标保函(保单)邮寄地址(如有):
邮寄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公章)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传
话:
真:
注:1.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附投标保证金银行付款凭证及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
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84
2.以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附投标保函(保单)的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投标保函(保单)格式见附件。
85
附件 1:适用于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投标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
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
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
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86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名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
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
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
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
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受益人所在地。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公章)
(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传
话: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87
附件 2:适用于纸质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如有)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编号:
投保人:
地址:
被保险人:
地址:
承保机构:
地址:
致:(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
件,并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
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
二、我方在投保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保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保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保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单的有效期
本保单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
保单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理赔时效承诺
保险人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日内无条件在本保单保险金额内向被
保险人支付赔款,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赔付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单的有效期内;
88
(2)载明要求赔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投保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单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被保险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被保险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单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单或其项下任
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单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单的
独立有效。
七、本保单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被保险人所在地。
八、本保单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承保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公章)
(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传
话: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89
四、履约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在
项目招标活动中,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1、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数量和资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立即
报送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报招标人核查,经核查符合要求后立即组织人员以及设备 进场完成
本项目桩基检测服务任务,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或增加设备。
2、我单位承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 合同
义务,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桩基检测服务工作,并确保符合相关国家现 行规范及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我们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桩基检测服务酬金结算及支付办 法。
4、我单位承诺,在桩基检测服务过程中,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确保 桩基
检测服务质量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
5、我单位承诺,在桩基检测服务过程中,如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 大安
全事故,我方无条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的资格或 解除
合同,并有权对我单位处以经济处罚。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90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A、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均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运输、管理、利润等,以
及为完成此服务必需的全部费用和一切明示和隐含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4、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
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5、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对工程量可能增加预留的金额,该笔金额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投
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可预见费按照招标文件所列金额填写,并计入投标总价。
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B、工程量清单
低应变检测
建筑物
项目特征描述
检测
计量
单位
暂定检
测数量
含税综
合单价
含税总价
工程桩
1#物流仓库
1#物流仓库
2#物流仓库
2#物流仓库
3#物流仓库
3#物流仓库
4#物流仓库
4#物流仓库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11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11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11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11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91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140.00
29.00
132.00
29.00
125.00
27.00
142.00
26.00
序
号
一
1
2
3
4
5
6
7
8
9
5#倒班楼
10
11
12
13
14
15
6#卸货平台
-1 区
6#卸货平台
-2 区
7#坡道及设
备房
8#坡道及设
备房
9#门卫
10#门卫
二 地坪桩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9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9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直径 80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500-AB125 管桩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500-AB125 管桩
1#物流仓库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PHC-500-AB-125 管桩
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 20%
2#物流仓库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PHC-500-AB-125 管桩
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 20%
3#物流仓库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PHC-500-AB-125 管桩
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 20%
1、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试验
2、PHC-500-AB-125 管桩
3、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 20%
4#物流仓库
合计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30.00
40.00
45.00
40.00
32.00
4.00
8.00
247.00
235.00
222.00
247.00
1800
1
2
3
4
序
号
1
2
声波透射法
建筑物
项目特征描述
检测
计量
单位
暂定检
测数量
含税综
合单价
含税总价
1#物流仓库
-1100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物流仓库 1、声波透射法
m
m
840.00
240.00
92
-800
2#物流仓库
-1100
2#物流仓库
-800
3#物流仓库
-1100
3#物流仓库
-800
4#物流仓库
-1100
4#物流仓库
-800
5#倒班楼
-800
6#卸货平台
-1 区-900
6#卸货平台
-2 区-900
7#坡道及设
备房-800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93
m
840.00
m
240.00
m
840.00
m
160.00
m
840.00
m
240.00
m
160.00
m
600.00
m
600.00
m
320.00
13
8#坡道及设
备房-800
1、声波透射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声波按照 5%抽取,声
测管按平均 40 米每桩 3 根
m
240.00
合计
6160.00
抽芯法
序
号
建筑物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暂定检
测数量
含税综
合单价
含税总价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1
1#物流仓库
2
2#物流仓库
3
3#物流仓库
4
4#物流仓库
5
5#倒班楼
6#卸货平台
-1 区
6#卸货平台
-2 区
7#坡道及设
备房
6
7
8
9
8#坡道及设
备房
1、抽芯法
2、按照总桩数的 10%检测,其中
94
m
440.00
m
400.00
m
400.00
m
440.00
m
80.00
m
200.00
m
240.00
m
m
200.00
160.00
抽芯≥5%抽芯按平均 40 米每桩
1 孔
合计
2560.00
抽芯法抗压
序
号
建筑物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暂定检
测数量
含税综
合单价
含税总价
1 抽芯法抗压
1、抽芯法抗压
2、按照桩长 40m 计算,每根桩
抽 5 组
组
320.00
320.00
合计
序
号
一
建筑物
工程桩
1
2
3
4
5
1#物流仓库
-1100
1#物流仓库
-800
2#物流仓库
-1100
2#物流仓库
-800
3#物流仓库
-1100
单桩静载检测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暂定检
测数量
含税综
合单价
含税总价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
值 6850KN,静载 1640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45KN,静载 108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1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
值 6850KN,静载 1640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45KN,静载 108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1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
值 6850KN,静载 1640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95
t
3280.00
t
1088.00
t
3280.00
t
1088.00
t
3280.00
6
7
8
3#物流仓库
-800
4#物流仓库
-1100
4#物流仓库
-800
9
5#倒班楼
10
6#卸货平台
-1 区
11
6#卸货平台
-2 区
12
7#坡道及设
备房
13
8#坡道及设
备房
14
9#门卫
4、本桩径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45KN,静载 108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1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1100,抗压承载力特征
值 6850KN,静载 1640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4、本桩径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45KN,静载 108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桩径暂定 1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50KN,静载 105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少于 50 根测 2 根
4、本区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9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700KN,静载 126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3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9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700KN,静载 126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3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50KN,静载 103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3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直径 800,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4350KN,静载 978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3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500-AB125 管桩,抗压承载力
96
t
1088.00
t
3280.00
t
1088.00
t
2100.00
t
3780.00
t
3780.00
t
3090.00
t
t
2934.00
420.00
特征值 940KN,静载 21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少于 50 根测 2 根
4、本区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500-AB125 管桩,抗压承载力
特征值 940KN,静载 210 吨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少于 50 根测 2 根
4、本区暂定 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590KN,静
载 11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13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590KN,静
载 11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1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590KN,静
载 11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12 根
1、竖向静载试验
2、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590KN,静
载 1180KN
3、试验根数按照 1%不少于 3 根
4、本区暂定 13 根
含税暂列金额
费用合计
15
10#门卫
二
地坪桩
1
1#物流仓库
2
2#物流仓库
3
3#物流仓库
4
4#物流仓库
合计
t
420.00
t
1534.00
t
1416.00
t
1416.00
t
1534.00
200,000.00
元
说明:按规范及图纸要求实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检测实施方案和检测报告一次验收
通过。
报价包括:完成检测所需的人员、材料、仪器设备、安装、交通、食宿、规费、利润、税费、
设备进退场费(含二次进退场费)及场内搬移等一切费用。与完成检测相关的保险等费用。市场
波动风险、工程量变化风险等。
增值税税率为 %。
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报价时须填入报价清单内,且只能为 200,000.00 元。如有漏填或少
97
填,招标人有权进行废标处理,或视为已经按照 200,000.00 元填入报价清单中。
注:此处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材料(如有)
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