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固始蓼南加气站、商城李大湖加气站设备招标公告
信阳固始蓼南加气站、商城李大湖加气站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信阳固始蓼南加气站、商城李大湖加气站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信阳石油分公司。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信阳固始蓼南加气站、商城李大湖加气站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WX2016-0451-QT185
2.3 建设地点:固始蓼南站位于固始县新城区蓼城大道南段西侧南环路北275米处;李大湖站加油加气站位于信阳市商城县鲇鱼山乡李大湖村。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项目概况:
2.5.1 固始蓼南站位于固始县新城区蓼城大道南段西侧南环路北275米处,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1.88平方米,罩棚面积484.0平方米;本站设计1台CNG液压增压撬和1台车载贮气瓶组拖车,2个加气岛各配置1台单线双枪加气机。
2.5.2 李大湖站位于信阳市商城县鲇鱼山乡李大湖村,县城西新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9.76平方米,罩棚面600平方米;本站设计1台CNG液压增压撬和1台车载贮气瓶组拖车,2个加气岛各配置1台单线双枪加气机。
2.6 招标内容:提供CNG加气站用1000型液压增压撬、卸气柱、控制系统及相关设备(不包含加气机),提供卸气管线和通往加气岛供气管线,负责所提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负责卸气、供气管线及控制线路的铺设、连接,负责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
2.7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良好HSE(健康、安全和环境)业绩。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备石油化工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业管道(GC2)及以上安装资质
3.4 投标人必须为中石化CNG加气站设备采购入围供应商。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单位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安全处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3.6 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中标单位在承建项目时必须办理相关改造手续及经营手续。
3.10 中标单位必须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周边关系。
3.11 所有投标企业须出具检察机关对该公司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12 施工单位中标签订合同后,1周内如未开工,责任及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四、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805室
4.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壹套,查看原件留复印件,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合同。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投标。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信阳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 苏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女士 祁女士
电 话:****-******** 传真:****-********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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