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智慧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智慧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一、招标条件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智慧服务中心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备案。以本发改发[2023]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智慧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区观音阁街道白杨街北侧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框架 跨度: 26米 建筑面积: 6506.22㎡ 其中: 层数: 3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智慧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项目占地8995.2平方米,项目新建建筑面积6506.22平方米,包括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门卫。其中,服务中心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一层设置综合办事服务区,分为综合服务区、数据机房、总服务台及业务洽谈室等功能分区;二层设置业务培训服务区,分为培训用房、孵化间、间样品间、档案室、培训室等功能分区;三层设置智慧平台服务区,分为业务用房,指挥大厅,智慧管理数据中心、咨询室,备品库等功能分区。
664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20.0
4.工期要求:2024年03月07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9、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2月20日 08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立军
姓名:
王立军
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溪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69号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立军
联系人:
于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于娟
异议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ujuan7610@126.com
于娟 签于 2024/02/07 09:58:27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2/07 09:56:51

标签: 服务中心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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