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现将桥东区行政审批局于2024年2月4日准予变更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单位,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住 所

业务负责人

注册资本

经营事项

编 号

有效期

备 注

1

河北国教投财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桥东区建设东街26号张家口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101-3室

赵祯明

人民币壹仟万元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业务负责人变更)

DLJZ130*****170009

2023.08.04—长期


标签: 中介机构 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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