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小球中心、中国保协关于公开招选2024年部分赛事及相关活动承办单位的通知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中国保协关于公开招选2024年部分赛事及相关活动承办单位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保龄球全国性赛事的组织工作,现对2024年部分全国性赛事及相关活动的承办单位进行公开招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赛事
(一)2024年全国保龄球锦标赛
(二)2024年中国保龄球巡回赛分站赛及总决赛
(三)U系列暨2024赛季中国保龄球协会青少年俱乐部联赛分站赛、区域决赛、决赛(2024年2-8月)
(四)U系列暨2024-2025赛季中国保龄球协会青少年俱乐部联赛分站赛、区域决赛、决赛(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五)U系列暨2024年全国青少年保龄球锦标赛
(六)2024年全国壮老年友谊赛分站赛及决赛
(七)“海峡杯”青少年保龄球友谊赛
(八)国家保龄球集训队选拔赛
(九)U系列暨国家保龄球青少年集训队选拔赛
(十)国家保龄球集训队集训地
(十一)U系列青少年保龄球训练营暨国家保龄球青少年队集训地
二、申办条件及要求
(一)申办单位要求
全国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保龄球协会或体育行政部门,保龄球协会的组织状态、信用状况须为正常。
(二)场地条件
申办单位确保有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赛事所需场地、灯光、器材、计时计分系统、工作人员等,并且有协调安排与比赛规模相适应的交通、食宿等配套条件的能力。
(三)财务状况要求
申办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筹集办赛经费的能力,能为参赛、参加活动人员提供优质的竞赛服务和保障。
(四)承办权不可转让
中选单位一经与主办单位签署承办协议,不得将比赛、活动承办权转让给第三方。
(五)赛后审计
申办单位承诺在比赛、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关于赛事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三、申办材料
(一)资质证明文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由法人和被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
(二)申办报告
内容包括:
1.申请书
2.申办单位及筹备团队简介,包括申办单位的规模、经济实力、赞助商及媒体等客户服务能力、比赛或活动场馆条件、宣传推广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的简要说明,突出特色。
3.比赛或活动具体规划或筹备方案,包含赛事或活动名称、经费来源、招选方案、宣传方案、安全保卫方案与其他领域如文化旅游部门合作办赛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4.承办条件介绍(包括拟使用的场馆场地、酒店等场所的详细描述。须出具拟承办比赛或活动的场馆的同意函)。
5.赛事或活动承办经验介绍。
6.对申请承办比赛的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尤其是资金的来源、预计投入金额及预算方案。
7.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对比赛进行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承诺。
8.其它体现自身举办赛事、活动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四、递交申办报告
(一)递交时间
2024年3月 15 日(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
1.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小球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小球中心202室
邮编:******
联系人:胡瑞
联系电话:010-8718 2912
2.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_bowling@sports.cn
(三)已递交过申办相关赛事的单位无需再次提交。
五、评选流程
(一)条件审核
我中心收到申办报告后,将对所有申办单位资质进行审核、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选择
1.我中心择优选择承办单位。
2.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中选:
(1)申办单位近五年内有过举办国际比赛、全国性比赛、海峡两岸交流比赛且办赛效益高(主办方和参赛方评价好、推广宣传比赛和项目效果好、有电视转播或新媒体转播条件等);
(2)申办单位获得的政府层面的支持力度、经费保障力度大,经费来源有保障,参赛人数符合举办方案要求;
(3)申办单位承诺连续2—5年举办比赛(活动);
(4)申办单位制定良好的赛事组织方案及配套条件,全部赛事或决赛于城市广场、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利于保龄球项目推广的场地举行;
(5)申办单位具备优良的竞赛组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馆设备良好、计分设备系统完备、温度控制适当、赛事功能用房充足、体育展示条件充分、LED屏、音响、灯光、空调、观众席等各项设备设施情况);
(6)申办单位制定良好的宣传方案,具备良好的比赛宣传能力,得到本地主流媒体支持配合;
(7)比赛举办地气候适宜、交通便利,比赛酒店食宿条件优良,酒店至比赛场馆交通便捷;
(8)承办赛事配套有群体推广活动等。
(四)承办单位公示
我中心将对选定承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
1.赛事或活动名称;
2.承办单位名称。
六、签订协议
公示期结束后,我中心将与无异议的中选单位协商确定合作有关事宜,并签订赛事承办协议,中心、协会将根据承办赛事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七、监管和管理
(一)自公示之日起,至比赛结束2个月止,我中心将对承办单位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承办单位需在比赛结束两周内报送总结,我中心将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该单位申请承办我中心赛事、培训、活动的重要依据。
本次公开招选工作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保龄球协会。
特此通知。
附件:1.承办场馆条件建议模板.docx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
中国保龄球协会
2024年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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