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护理管理系统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护理管理系统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护理管理系统
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厂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 | 预算总价 | 数量 |
护理管理系统 | 35万元 | 1套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二、项目编码:202*****1113
三、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综合评分法)
四、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上线并验收入库后付款90%,质保期满后付款10%。。中标单位提供符合财务需求的发票办理结算手续。
五、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六、项目要求:见附件二
七、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价格一览表
(3)采购需求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自拟)(供应商未写入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表的技术、商务参数条款均视作无偏离,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6)报名时提供条款(5)中①-③条款报名审查材料(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投标人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九、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中标单位需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十一、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十二、报名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0日17:00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15:2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开标室(教学楼702室)
联系电话:王先生151*****151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室)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4年02月07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 报价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部分(42分) | 软件 功能 | 31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参数的得31分,★为核心参数,必须满足,否则为无效投标;带“#”为重要指标参数,需提供软件操作界面截图证明,每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一般技术指标,每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负偏离≥8项时,视为无效投标。 |
兼容性 | 5 | 支持客户端、浏览器两种模式切换使用;满足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 |
总体设计方案 | 6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总体设计方案(至少包含需求分析、设计方案、技术设计方案、人员配置、实施方案)的详细度、完善程度,需求理解深刻、全面进行综合评价:每有一处内容欠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
商务部分(28分) | 培训、售后服务方案 | 2 | 有完整的售后服务计划,人员分工明确,能够提供拟安排售后服务人员社保证明并承诺2小时快速响应技术支持的计2分;有售后服务计划,人员分工情况说明,但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计1分;无售后服务计划不计分。 |
软件 实力 | 16 | 投标人所投服务所需的软件功能需提供包含设备管理系统、患者安全管控系统、医嘱管理系统、护理看板信息系统、护士服务系统、患者服务系统、护理管理系统、患者满意度调查系统、护理培训与考试系统相关字样的原厂软件著作权证书,全部提供得12分,每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所提供的软件功能通过了处理器和操作系统等国产技术兼容性认证,提供一个国产化技术认证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计分。(须厂家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 |
等级评审能力 | 6 | 投标人所投智慧护理系统产品需具备通过高等级信息化评审的能力,提供所投智慧护理系统使用医院的证明文件、建设合同和国家颁发等级证明。每提供1家医院全套证明文件资料得1分,最高得6分。 注:1.证明材料包含建设合同复印件且加盖公章、使用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或医院通过电子病历5级或互联互通四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证明材料且加盖公章;2.合同签订方必须与响应人公司名称完全相符,合同原件中标后查验。 | |
类似 业绩 | 4 | 投标人近一年(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往前推一年)完成类似软件项目的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合计 | 100 |
标签: 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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