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绿化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园林景观绿化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火山口大道绕城以南段园林景观绿化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人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 海口
项目投资属性 政府国有投资  
公告内容  
火山口大道绕城以南段园林景观绿化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火山口大道绕城以南段园林景观绿化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已由 海口市秀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发改审批〔2016〕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火山口大道绕城以南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火山口大道绕城以南段约2公里处(K0+000-K1+1974)道路两侧绿化进行升级改造,全长1974米,主要种植凤凰木、红花木棉、黄愧等骨干树种,搭配三角树、龙血树、晒金榕等花卉及地被植物来美化道路。本项目分二个施工标段,第二标段工程建安费为*******.03元。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名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2013年1月起至今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500万元(含)及以上(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风景园林、绿化或建筑工程专业中或二级 技术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各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报名

4.1请于2016 年 4 月 19 日起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 年 5 月 10 日 8 时 3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楼 3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地 址:
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7D

联 系 人:
冼先生
联 系 人:
颜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xgztb@163.com

 

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4-19 09:20:51


标签: 园林景观 绿化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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