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城镇污水处理提升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及扩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保亭县城镇污水处理提升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及
扩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zw2024020601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保亭县城镇污水处理提升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及扩容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3372.81 万元,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因字数限制,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亭县城镇污水处理提升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及
扩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保亭县城镇污水处理提升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及
扩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招标项目投标
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
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
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
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
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
标人;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
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
4.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
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
(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
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
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6 日 1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以下
简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
50 米)保亭开标室 1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
50 米)保亭开标室 1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县城镇污水处理提升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应急改
造及扩容项目)已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保审批〔2024〕2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保亭黎族
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R 方案设计及批复/R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
投资概算为 4088.04 万元,项目是£(或否 R)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
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保亭县保城镇、什岭镇、加茂镇、新政镇、响水镇、六弓乡、毛感乡、
茶场居;
2.2.项目建设规模:
改造保亭县污水处理厂一期 5000m³/d 两个奥贝尔氧化沟;污水处理厂规模由 10000m³/d 扩建
至 16000 m³/d;保亭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和污水扩建工程增加中控系统等三项内容。
其中:
一期改造工程:拆除潜水搅拌器 12 套;拆除原有曝气设施 2 座;拆除原有曝气管 2 项;H 曝气
器 1496m;曝气分配器374 套;曝气管控制阀 342 组;曝气支干管 68 组;曝气管道支撑架 68组;
气提推流器(ENFB 推流器)6 组;内回流气提器 2 套;好氧至二沉池管道 2 套;改造进水闸阀 2
套;磁悬浮鼓风机 4 台;不锈钢渠道闸门 4 套;铸铁镶铜圆闸门 1 套;不锈钢渠道闸门 2 套;不
锈钢渠道闸门 2 套;铸铁镶铜圆闸门 4 套;紫外线消毒设备 1 套;综合楼外墙改造 552㎡;电动
门 1 套;紫外线消毒设备拆除 1 项;闸门拆除 13 套等;
一期工艺仪表:D0 仪 4 台;MLSS 仪 2 台;0RP 仪 2 台;总管热式气体流量计 1 台;压力变送器 1
台;在线氨分析仪 1 台;超声波液位计 1 台;磁悬浮风机 2 台;
二期工艺仪表:总管热式气体流量计 1 台;压力变送器 1 台;在线氨氮分析仪 1 台;磁悬浮风机 2
台;二期工艺仪表:在线硝氮分析仪 1 台;超声波液位计 1 台液位计 1 台;在线正磷酸盐分析仪 1
台;
一期新增无菌室工程:全钢试验台 1 套;不锈钢洁净传递窗 1 套;洁净工作台(桌上式)1 套;洁
净工作台(桌上式)6 套;空调 1 台;排风机 1 台;排风口带初级过滤网 1 台;送风口带高级过滤
网 1 台;手动风阀 2 件;无尘风管 7m 等;
一期实验室新增设备工程:电热恒温培养箱 2 台;隔膜真空泵 1 台;生化培养箱 1 台;冰柜 1
台;COD 消解器 2 台;箱式电阻炉 1 台;超纯水机 1 台;PH 计 2 台;便捷式溶解氧仪 1 台;全钢器
皿柜 1 套;电脑 2 台;通风橱 1 套;铁皮档案柜 2 套;药剂柜 1 套;多功能打印机 1 台;空调 1 台;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1 台;标识牌 1 批等;
扩建工程:新增 2 套污水提升泵,流量 250-300m³/h、扬程 15m、功率 22KW;一座旋流沉砂池,
直径 2.13m、深度 2.97m;细格栅槽 2 座,改良式 AA0 反应池 1 座;沉淀池 1 座;深度处理沉淀
池 1 座;反硝化滤池 1 座;配电室 1 座;排泥泵房 1 座;加药间 1 座;贮泥 1 座;滤布滤池 1 座;
消毒池 1 座;风机房 1 座 1 层,建筑面积 104㎡;离子除臭设备 1 套;无菌室 1 座及其各构建
筑物内部配套设备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工程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配合等设计相关服务、设置
购置及安装等;施工范围: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
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33728100.00 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人民币 650100.00 元,设备及
安装费人民币:24215300.00 元;土建工程费人民币 8862700.00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00 日历天),缺
陷责任期:73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 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
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
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
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
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
标人;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
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可
以兼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
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
(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
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
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
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
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
4.2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 3 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06 日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24 年 02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http://zw.hainan.gov.cn/ggzy)(以下简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
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
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
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
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7.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 50
米)保亭开标室 1。
7.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8.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8.3 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发出履约担保
解除通知之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保
亭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地 址:保亭县保城镇文明北路 15 号水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898-836685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横路 9-1 号二楼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898-6611653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