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检察院七楼会议室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
石首市检察院七楼会议室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石首市检察院七楼会议室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鑫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6栋11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D-SS-2024-001
项目名称:石首市检察院七楼会议室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
石首市检察院七楼会议室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项目包含系统升级及会议室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7日至2024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鑫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6栋115室)
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和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有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磋商小组的审查为准)。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鑫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6栋1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鑫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6栋1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为https:///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首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石首市绣林大道129号
联系方式:13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鑫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6栋11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兵
电 话:19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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