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影像设备采购

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影像设备采购

结果公告信息

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影像设备采购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ZGL-*******

2、采购项目名称: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影像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2月0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括:对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所需的影像设备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对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所需的影像设备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广州新起典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17号星光映景16层全层(01至10室)K2692房

********.20

四、评审专家名单:黄立英、常秀英、李淑红、郭书楷、刘建国、李学保、胡松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鹤壁市淇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63科技园区7号楼7楼

联 系 人:任晓江

电 话:150*****339

2.招标代理: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A1512

联 系 人:刘戈

电 话:137*****275

3.项目联系人:刘戈

电 话:137*****27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时0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时0分

  • 提交
    • 提交人:
      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4-02-07

      13:17

    • 提交用时:
      0天0时0分

标签: 影像设备 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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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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