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抚州市临川区攻坚行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嵩湖乡-招标/资审公告

2021年度抚州市临川区攻坚行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嵩湖乡-招标/资审公告

2021年度抚州市临川区攻坚行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嵩湖乡)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抚州市临川区攻坚行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嵩湖乡)已由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发改农经字[2022]30号》、抚州市临川区水利局《临水字[2022]10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临川区嵩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分别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抚州市临川区嵩湖乡。

2.2 招标规模:

2.2.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0元

2.2.2、嵩湖乡11座小型水库工程,对大坝白蚁防治进行诱杀,增设安全监测设施及视频监控设施,坝下涵管出口增设雷达波流量计等。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投标单位根据属地原则,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或当地建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无拖欠工资失信行为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7日9 时 30分,施工标的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③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4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均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决定参加本次投标开始,投标单位不能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7.5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

7.6中标单位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时间缴纳农民工保障金和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并于签订合同前开设好农民工专用账户,按月按实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注:关于投标企业履约行为评价分按江西省水利厅2023年12月14日颁发的《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执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抚州市临川区嵩湖乡人民政府

联 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480

代理机构:江西隆科建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669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桐坊二组活动中心

10. 本项目全程由抚州市临川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投诉监督电话:0794-******* 临川区纪委:0794-*******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营业部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高新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玉茗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营业部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

7、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营业部

8、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9、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

标签: 除险加固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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