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上海市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服务的框架协议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上海市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服务的框架协议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

征集人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4号东方苑办公楼9楼

征集人联系人:李蔚

征集人联系方式:02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第三方机构参与上海市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服务

项目编号:310*****024**********-********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

采购需求:第三方机构参与上海市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供应商接受征集人委托参与项目预算评审,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或辅助服务,以及完成其他与评审有关的特定任务。共分3个包件,包件1为其他评审委托评审费,包件2为造价咨询委托评审费,包件3 为会计事务所委托评审费。每家供应商根据自身的资质和能力特点只能响应其中一个包件。详见征集文件。

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报价响应折扣系数预估采购数量
1其他评审委托评审费1.00
2造价咨询委托评审费1.00
3会计事务所委托评审费1.00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配备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人员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2人及以上。;
【包2】
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同时满足:(1)供应商服务团队应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10人及以上;(2)供应商服务团队近三年承担过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的项目预算评审任务不少于10个;(3)提供备选项目责任人2人及以上,各项目责任人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前述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满10年。;
【包3】
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同时满足:(1)供应商服务团队应配备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人员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6人及以上;(2)供应商服务团队近三年承担过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的项目预算评审任务不少于5个;(3)提供备选项目责任人1人及以上,项目责任人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前述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满10年。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4-02-07 14:00-2024-02-20 17:00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征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s://www.zfcg.sh.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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