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委托监测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委托监测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委托监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2-28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委托监测
预算金额:210.7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10.7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2024年委托监测项目(第一包) | 210.708 | 1 | 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和督查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到国家规定网站查询打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投标人须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方法附表的复印件。投标人所持资质能力应基本覆盖招标人需求,并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开展检测工作。
(4)投标人须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的公示最新“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能力认定”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二?f英类、移动通信基站电磁环境监测等)在得到采购人同意后允许分包,分包单位应具备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CMA资质能力,且不允许二次分包。
(7)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时须具备《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 972-2018)和《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1151-2020)资质能力,并以此开展检测工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2-08 至 2024-02-2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2-28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
(9)《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文件。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 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东路光大花园2号楼
联系方式:袁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财京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18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二层A2684号
联系方式:藏莉、付婉莹,136*****522、186*****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藏莉、付婉莹
电 话: 136*****522、186*****805
标签: 委托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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