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细部治理中心城区道路及重要节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灯工程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细部治理中心城区道路及重要节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灯工程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J0200G24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细部治理中心城区道路及重要节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灯工程)设计 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细部治理中心城区道路及重要节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发改审发【2023】74号、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细部治理中心城区道路及重要节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齐发改审发【2023】7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瑞益铭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踏步维修改造工程;2.中华路地道桥维修改造工程;3.雄鹰桥、安顺路桥等11座桥梁粉刷工程;4.铁锋区巷道维修;5.住建部门路灯及桥梁灯具维修;6.龙沙区新建小区配套道路。

2.2建设地点:安寿南街、民主街、东四道街、保卫路、龙沙路及军校街、景新大街与平安南街、水师路和高铁站广场、红星路、站前大街、卜奎大街、老机场路、黑龙江路、燕山街、公园路、前进路及长青路、新城路、联通大道、中华路、雄鹰桥、安顺路桥、运建桥、海河路桥、腾飞路桥、化工桥、通江路桥、锦江人行桥、迎宾桥、通北桥、南站高架车道、尚品南路、自卫街、鸿固路、民主东街、南站东街、解放街、联通名苑、富力后胡同、南化AB区之间、南化东路、通力路(南萃街-南荟街)、二厂路(永安大街-通达街)、一厂路(顺意街-永安大街)、顺意街(新合路-安顺路)。

2.3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2.4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提交成果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项目估算总投资:*****.84万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1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注册资格,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及与企签订的劳动合同。

项目组其他成员: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人,须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人,须具备电气(供配电)注册证书;道路相关专业设计人员1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上述(1)至(6),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3.4.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 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7日16时00分至2024年03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8.2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8.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9.其他要求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1.招投标监督

11.1现场监督

11.1.1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电话:0452-*******

11.2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 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11.3线下投诉渠道

①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219办公室

电 话: 0452-******* 邮 箱:qsysjts@163.com

②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 18 号

电话:0452-******* 电子邮件:**********@qq.com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丽湾阁8号办公楼

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益铭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站前北大街298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52-*******

电子邮件:ruiyimingyang0452@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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