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乌高速长吉段、京哈高速长平段、长春绕城高速长春南至半截沟至长春北段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珲乌高速长吉段、京哈高速长平段、长春绕城高速长春南至半截沟至长春北段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珲乌高速长吉段、京哈高速长平段、长春绕城高速长春南至半截沟至长春北段绿
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珲乌高速长吉段、京哈高速长平段、长春绕城高速长春南至半截沟至长春北段绿化提
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
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珲乌高速长吉段、京哈高速长平段、长春绕城高速长春南至半截沟至长春北段绿
化提升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G01; (002)SG0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G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2SG0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
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232574732@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珲乌高速长吉段、京哈高速长平段、长春绕城高速长春南至半截沟至长春北段绿化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境内。
2.2 计划工期: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其中:乔木、灌木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前完工;花卉(草)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养护期):自项目完工之日
起三年。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建设地点 线路名称及工区 施工内容
SG01 珲乌高速长春至吉林段沿线 G12 珲乌高速(空港工区、吉林工区) 乔木、灌木及花
卉(草)等草本植物,具体数量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SG02 京哈高速长春至四平段及长春绕城高速长春南至半截沟段沿线 G1 京哈高速及 G2501 长
春绕城高速(范家屯工区、郭家店工区) 乔木、灌木及花卉(草)等草本植物,具体数量
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长春绕城高速半截沟至长春北段沿线 G2501 长春绕城高速(和平大街工区) 乔木、灌木及
花卉(草)等草本植物,具体数量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
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累计合同额 800 万元绿化工程业绩,其
中至少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工程接收(移交)
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验收证明资料的时间为准)。
3.3 项目经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绿化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
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绿化工程的项目经理(综合性工程业绩须体现绿化施工内容),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具备绿化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
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绿化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综合性工程业绩须体现绿化施工内
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3.2 和 3.3 项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中的绿化工程指景观、园林或绿化工程,综合性工程
须体现出绿化工程的具体合同额或出具业主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可对 2 个标段投标,只能在 1 个标段中标。本项目按 SG01~SG02 标段顺序依次
评标,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
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如
下方式:
第一步: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
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232574732@qq.com)(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 16 时 00 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资料
合格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第二步: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投标人信息
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 360 或谷
歌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未注册将影响投标人投标,请尽快完成,注册时
交易主体类型请选择“投标单位”(免费注册),注册时显示已存在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第三步: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⑴word 版《报名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报名登记表》⑶发
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5.2 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发出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投
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等)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
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11511 号
邮政编码:130028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31-8525402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系人:张娉婷、王建
电话:0431-81852896、18004445010
邮箱:2232574732@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11511 号
联 系 人:于忠宏
电 话:0431-85254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张娉婷、王建
电 话: 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 22325747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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