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1721破12号东至县联强建材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公告

2024皖1721破12号东至县联强建材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公告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皖 1721 破 12 号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东至县联强建材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于 2024 年 2 月 4 日裁定受理东至县联强建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当日裁定本案由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审理。本院于 2024 年 2 月 7 日立案,并于同日指定安徽安东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至县联强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东至县联强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4年 3 月 12 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
渡镇建设路 94 号安徽安东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联系人:潘小东138*****155、黄斌 138*****36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连带债权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
后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1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东至县联强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上午 10 时在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
交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件
破1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正文(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破12之一-债权人通知书-正文(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破12-受理公告-正文(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破12-债务人通知书-正文(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东至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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