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2024年3月大唐睢宁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EPC总承包-2024年3月大唐睢宁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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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 总承包—2024 年 3 月大唐睢宁 50MW/100MWh
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睢宁 50MW/100MWh 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已在江苏省发改委企
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业主为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
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 2:8,招标方为江苏徐塘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2.2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 50MW/100MWh。
2.3 计划工期:预计 3 月 18 日开工,90 天完成 100MWh 全容量并网,120 天
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大唐睢宁 50MW/100MWh 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含 400 米外线送出工程)EPC 总
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监造、施工、调试、竣工、质
保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项目”。
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勘察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所有设备技术规范书标
书的编制及必须的外部评审等;
设备采购:除甲供设备及材料以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
工程施工:厂区实体围墙及大门及厂区内所有建设包括不限于场地清表、五
通一平、地基处理、厂内建构筑及 50MW/100MWh 储能电站建设(含 400m 外线建
设)安装工程施工(含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工程、消防、照明、暖通、视频等
配套设施、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远动通讯、AGC、
AVC、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诊断系统、调度数据网(包含电力网络安防设备)、
电能计量、同步时钟、同步相量测量及相关设备等内容,与甲供设备接口施
工)、物资转运、建筑垃圾转运、项目所有定值整定计算,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
评估、全站调试(含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调试,调试单位应为 CNAS
认证或中国计量认证单位)、并网投运、试运行、以及除招标方所进行的第三方
工程质量检测、竣工验收等。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
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
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若某
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
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
在总价中。对设计漏项和施工漏项部分发包方有权要求增补,承包方无条件执行;
当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当地实际条件、不满足当地供电部门和其他部门要求时,
承包方应无条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实际招标范围以现场工程量为准,不设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范围不包含以下内容:
甲供设备材料: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 BMS、集装
箱内的电力电缆、通信线缆、消防灭火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统(PCS、
箱变)、能量管理系统(EMS),以及电池预制舱/电池柜与 PCS 之间的连接线缆。
应由招标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后评价工作。
2.6 项目分界点:
2.6.1 接口原则: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系统、设备均外部接口由招标方指定,
由投标方负责连接。
110kV 接入点位于厂区东南侧 110kV 线路 0 号塔(已建),水源接入点位于
厂区东南侧自来水公司母管处,雨、污水口位于厂区南侧污水井处,10kV 接入
点位于厂区东南侧 10kV 线路杆塔处。
2.6.2 设计界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系统、设备均由投标方负责设计。
2.6.3 供货界限:本项目除甲供设备及材料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备件等均
由投标方负责供货。
2.6.4 施工界限:本项目所有土建、消防、电控等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均由投
标方负责。
2.7 招标编号:CWEME-202403JSSN2J-S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请注意: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
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不能等同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中的岩土工程专业资
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4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
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 投标人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储能或其他含配套储
能项目工程 EPC 业绩,且单个项目储能规模不小于 30MW/60MWh(业绩证明至少
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否则
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
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
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
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储能或其他含配套储能项目工程施工
总承包业绩,且单个项目储能规模不小于 30MW/60MWh 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
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业
绩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和 3.2.2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储能或其他含配套储能项目工程设计业绩或 EPC 业绩,且
单个项目储能规模不小于 30MW/60MWh(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
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
本);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3 至 3.2.5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储能或其他含配套储能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EPC 业绩,
且单个项目储能规模不小于 30MW/60MWh(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
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年 2 月 7 日
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
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
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
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
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
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5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投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
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
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
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方: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邳州市光明路 1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李岑
电话:010-68777299
电子邮件:lice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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