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00万股股权
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00万股股权
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权
围观数:477项目名称 | 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权 | ||
所属乡镇 | 无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股权 | 项目编号 | ZBZR****** |
挂牌价格 | *****.16 | 截至日期 | 2023/12/5 17:00:00 (已过期) |
项目简介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我方将所持有的(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权/ZBZR******)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东营区南二路胜利工业园9号路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东营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李园园 | 成立日期 | 2005-09-29 | |
注册资本 | 肆亿元整(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海洋石油平台工程及技术服务;国际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总承包;油气田勘探开发一体化方案研究、设计及技术服务;钻完井、测井、录井、地热井及水井钻井、定向井、径向钻井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酸化压裂、连续油管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注氮及氮气泡沫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试油修井测试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井下工具及仪器仪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石油新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检测、销售;新能源开发与应用;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石油船舶服务;物探及工程勘察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石油、天然气的勘探与开采;车辆租赁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及销售;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煤层气开发技术服务;页岩气开发技术服务;煤田水层改造和服务;地热能源开发、利用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4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26,467.16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7 | *****0000 | |
2 | 东营乎斯特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12.5 | ******** | |
3 | 东营科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1.25 | ******** | |
4 | 东营绘腾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9 | ******** | |
5 | 李学景 | 0.25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72,078.21 | 128,760.44 | 43,317.7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6,616.53 | -1,960.95 | -1,966.03 | ||
审计机构 | 山东光大恒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49,464.03 | 117,771.86 | 31,692.1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0,493.15 | -489.81 | -849.22 | ||
审计机构 | 东营铭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60,850.8 | 129,686.95 | 31,163.8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976.14 | -167.19 | -631.2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东营智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10-3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49,464.03 | 157,255.09 | ||
负债总计 | 117,771.86 | 117,751.86 | ||
净资产 | 31,692.17 | 39,503.2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6,467.16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存在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57亿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智资评字【2023】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东铭会审字【2023】第1027号《合并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井冈山路808号黄河三角洲大数据港南区12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郝宝清 | 注册资本 | 叁拾亿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7%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东营市 东营区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出让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6,467.1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款项;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付清, 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算。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款项;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付清, 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算。逾期若不支付,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5年内不变更企业注册地点。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7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办事处联系人 | 施先生 | 办事处联系电话 | 0546-******* |
办事处联系传真 | 办事处联系邮箱 | |||
办事处联系地址 | 办事处网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3-*******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图片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 | 联系手机 | 0 |
标签: 股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