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地 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联系人:张铭联系电话:0433-8966311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万达广场4号楼6162号联系人:李春有电 话:0431-89827998/18443388619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勘察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设计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经营区内 |
1.1.6 | 标段建设规模 | 见招标公告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26794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申请国债资金90%,企业自有投资1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交通运输部、吉林省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
1.3.4 | 安全目标 | 禁止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的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本款内容第(6)条修改为:(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4.5 | 企业名称和资质 | 本条修改为: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设计资质完全一致(仅限于公路设计资质)。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形式:/ |
1.11.1 | 分 包 |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 | 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686932460@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文档,发送各投标人邮箱并进行确认。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 | 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确认函按要求将回执扫描后,发送至3686932460@qq.com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文档,发送各投标人邮箱并进行确认。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招标文件修改发出时间为准) |
| | 形式:按要求将回执扫描后,发送至3686932460@qq.com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载体为U盘)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334.9250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授权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代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1)包括现金(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业务备注一栏可填写:“XX项目投标保证金”。(2)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应为地市级分、支行以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上级别,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保函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内,原件应与备用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3)担保机构保函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应当由担保机构开具。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投标保证金保函彩色扫描件发至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信箱,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及已将彩色扫描件发至指定信箱的网上截图一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账户名称: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开户账号:5810 3010 0100 7943 58开户行行号:J2410057587801不要求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及利息计算原则 |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算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
| | 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资料:(1)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它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清晰可辨);(2)给招标人开据的财务收据原件;(3)提供办理人联系方式。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所附证明材料 | 本条中所规定的:(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修改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证明”;(2)“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修改为“或填写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验”。其他要求不变。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或平台中的业绩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否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本项内容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未列入上述系统或平台中的业绩,可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
3.5.3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所附证明材料 | 本条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承诺书。以及投标人在“吉林省2022年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所在页复印件(未列入吉林省评价的可不提供)和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列明的2022年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网页截图复印件。若投标人无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信用评价,且2023 年 1月1日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应附2023年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3.5.4 |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 | 本条中“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缴费明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未列入上述系统或平台中的业绩,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还可以附:以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身份主持的设计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设计批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体现,还应增加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需要须提供存储《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摘录表》电子版文件(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应为可编辑的MicrosoftWord文件)的U盘,1份。其他要求:无 |
3.7.5 | 装订的其他要求 | 商务及技术文件在书脊上应明确标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项目名称)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招标人地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项目名称)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保函封套:(适用于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人名称: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项目名称)招标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5)开标顺序:/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5)开标顺序:/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期限: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中标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以中标结果公告的形式在本须知7.6款明确的媒介上发出。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期限:3日 |
7.7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 |
7.8.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不要求 |
8.5.1 | 监督部门 |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条款号 |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若以上各项比较因素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优先。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它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已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45分主要人员:20分业绩:20分履约信誉: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 | |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正确、符合实际情况得3分,理解深刻、思路清晰、 |
|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 | 15分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认识全面、见解独到的加分,、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全面、最高加2分对策合理得9分,认识全面深 |
| | | 措施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估算合理、刻、措施先进的加分,最高加计划安排可行得6分,勘察设6分。计工作量估算准确、计划安 |
|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排合理加分,最高加4分。保证措施可行得6分,措施可行并能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
| | | | | | | | | 进度及安全的加分,最高加4分 |
| |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 | 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可行且提出了具体的人员、设备安排,保证措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 | 20 分 | | 施满有足力资的格加条分件,(项最目高负加责2分人。的最低资格要求)的得12分,每增加1项个人有效业绩加8分,最高加8分。注:个人有效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件准(项价目,则负评责标人价最得低分要=求10)-”偏差率×100×0.2;(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1。 | | | |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 | | | | |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 企业业绩 | 20分 | | 满足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2分;每增加1项林四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加8分,最高加8分。注:有效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 | |
| | 履约信誉 | 5分 | 信用评价 | 5分 | 信用评价得分:A级、A级得分5分;B级得3分; C、D级得0分。(1)信用评价采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吉林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13号)中“吉林省202年公路设计企业省级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设计企业”202年度信用等级。(2)二者均有时,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二者均没有,若 2023 年 1月1日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信息管理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 | | | | | |
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 | 2024 | 年 | 2 | 月 | 25 | 日 | 24 | 时 | 0 | 分结束。 |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H-GCZB-202402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勘察设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34.925万元,招标人为
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详勘、定测(含林业
调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后
续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勘察设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8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2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龙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地址
:吉林省和龙市海兰路690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龙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地址
:吉林省和龙市海兰路690号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
联 系 人:张铭
电 话:0433-89663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宽城区万达广场4号楼6162号
联 系 人: 李春有
电 话: 0431-8982799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H-GCZB-20240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已由吉林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山森工集团
和龙林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和企业自有投资,出资比例为90%:10%,招标人
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经营区内;
2.2 建设规模:拟新建四级防火道路431.97公里,改造林四级防火道路102公里;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完成本项目详勘、定测(含林业调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施工图设计等全部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并经招标人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续服务
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详勘、定测(含林业调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
图设计、技术交底与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KCSJ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
计能力。
(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专业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
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
(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四级公路(或四级林区公路)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设计
业绩。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设计资质完全一致(
仅限于公路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送至3686932460@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XX标段文件材料-
投标人单位全称):
(1)投标人的有关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名
称)和地址、税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
可编辑的文档和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
);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加盖联合
体牵头人单位章)扫描件。
如报名材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在24小时之内(自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
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
要求填写后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
构在确认“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填写无误及招标文件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
6.2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6日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至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龙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地址:吉林省和龙市海兰路690号
。
7.3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9
时00分,开标地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龙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地址:吉林省和龙
市海兰路690号;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开标地点同上。
7.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7.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8.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关键内容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
联系人:张铭
联系电话:0433-89663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万达广场4号楼6162号
联系人:李春有
电 话:0431-89827998/18443388619
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7日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项目编号:JLYH-GCZB-20240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已由吉林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山森工集团
和龙林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和企业自有投资,出资比例为90%:10%,招标人
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经营区内;
2.2 建设规模:拟新建四级防火道路431.97公里,改造林四级防火道路102公里;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完成本项目详勘、定测(含林业调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施工图设计等全部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并经招标人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续服务
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详勘、定测(含林业调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
图设计、技术交底与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KCSJ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
计能力。
(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专业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
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
(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四级公路(或四级林区公路)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设计
业绩。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设计资质完全一致(
仅限于公路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
联系人:张铭
联系电话:0433-896631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万达广场4号楼6162号
联系人:李春有
电 话:0431-89827998/18443388619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勘察
1.1.5
标段建设地点 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经营区内
设计
1.1.6
标段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1.7
项目投资估算 26794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申请国债资金90%,企业自有投资1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交通运输部、吉林省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
文件规定以及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1.3.4
安全目标
禁止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附录1
业绩要求:见附录2
信誉要求:见附录3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
其他要求:无
1.4.2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
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其他关联情形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4.4
其他不良状况或不
良信用记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的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本款内容第(6)条修改为: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本条修改为:
1.4.5 企业名称和资质
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设计企业名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且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设计
资质完全一致(仅限于公路设计资质)。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
时间:/
1.10.2
会前
提出问题
形式:/
1.11.1
分 包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
2.2.1
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
的形式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
的形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3686932460@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文档,发送各投标人邮箱并进行确认。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确认函按要求将回执扫描后,发
送至3686932460@qq.com
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文档,发送各投标人邮箱并进行确认。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3.2
3.1.1
3.2.1
投标人确认收到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招标文件修改发出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修改 形式:按要求将回执扫描后,发送至3686932460@qq.com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载体为U盘)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
3.2.3
报价方式
总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334.9250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
求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授权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代收
取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
(1)包括现金(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
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4.1
投标保证金
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吉林省
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
银行转账业务备注一栏可填写:“XX项目投标保证金”。
(2)银行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采用银行保函时,出
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
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之
一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应为地市级分、支行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上级别,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保函复印件放入投标文
件内,原件应与备用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单独密封递交给
招标人。
(3)担保机构保函
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应当由担保机构开具。
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投
标保证金保函彩色扫描件发至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信箱
,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证金保函
原件)及已将彩色扫描件发至指定信箱的网上截图一并交给招标代理
机构,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账户名称: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开户账号:5810 3010 0100 7943 58
开户行行号:J2410057587801
不要求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算时间段内招标人
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
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资料:
(1)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它有效的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清晰可辨);
(2)给招标人开据的财务收据原件;
(3)提供办理人联系方式。
3.4.3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及利息计算原则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所附
证明材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3.5.2
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
本条中所规定的: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修改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证明”;
(2)“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
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修改为“或填写投标人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验”。
其他要求不变。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或平台中的业绩以设
计批复时间为准,否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验
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本项内容修改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
.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
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
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
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
材料。
未列入上述系统或平台中的业绩,可附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协议书或工程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该业绩视为无
效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3.5.3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本条修改为:
所附证明材料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投标人出具的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
贿犯罪行为的书面承诺书。以及投标人在“吉林省2022年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所在页复印件(未列入吉林省评
价的可不提供)和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列明的2022年设
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网页截图复印件。
若投标人无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信用评价,且2023 年 1月
1日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不良信用
记录,应附2023年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并加盖投标
人单位章。
本条中“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
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
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
本单位人员(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缴费明细。”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
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
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
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
材料。
未列入上述系统或平台中的业绩,
3.5.4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
人资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还可以附:以项目负责人(或分
项负责人)身份主持的设计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
相关设计批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体现
,还应增加其他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提供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
3.6.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定。
不允许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需要须提供存储《投标文件关键内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容摘录表》电子版文件(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
及其他要求
格式、内容填写,应为可编辑的Microsoft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Word文件)的U盘,1份。
其他要求:无
商务及技术文件在书脊上应明确标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所
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项目名称)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地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
(项目名称)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保函封套:(适用于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招标人名称: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
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
。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第一个信封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
5.2.1
(商务及技术文件)
况
开标程序
(5)开标顺序:/
第二个信封
5.2.3
(报价文件)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开标顺序:/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推荐
6.3.2
中标候选人的人
3名
数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公示期限: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7.4
会
否
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
7.5
结果
通知发出的形式
中标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以中标结果公告的
形式在本须知7.6款明确的媒介上发出。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及期限
公告期限:3日
7.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7.8.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
☑不要求
8.5.1
监督部门
/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否□√
投标
□是,具体要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
件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中标
通知书发出时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
理机构。
6、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
1
评标方法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若以上各项比较因素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
数多的投标人优先。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响应性评审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标准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
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
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
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
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
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
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7.4项规定。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
设计资质证书、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它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已名义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
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分值构成
主要人员:20分
2.2.1
(总分100分
业绩:20分
)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
2.2.2
评标基准价
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
计算方法
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
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
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
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
化。
评标价的偏
2.2.3
差率计算公
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续上表
评分因
素
权重分
值
45分
条款号
2.2.4(
1)
评
分
因
素
技
术
建
议
书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和总体设计思路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
5分
计思路正确、符合实际情况
得3分,理解深刻、思路清晰、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
认识全面、见解独到的加分,
的特点、关键技术问
15分
、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全面、
最高加2分
题的认识及其对策
对策合理得9分,认识全面深
措施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
计划安排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
勘察设计工作量估算合理、
刻、措施先进的加分,最高加
10分
计划安排可行得6分,勘察设
6分。
计工作量估算准确、计划安
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
排合理加分,最高加4分。
保证措施可行得6分,措施可
证措施、进度保证措
10分
施、安全保证措施
行并能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①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
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
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进度及安全的加分,最高加4
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可行得3分,可行且提出了具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
保证措施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
格与业绩
20 分
体的人员、设备安排,保证措
满足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的
施有力的加分,最高加2分。
最低资格要求)的得12分,每
增加1项个人有效业绩加8分
,最高加8分。
注:个人有效业绩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
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10分
偏差率×100×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
偏差率×100×0.1。
2.2.4(
2)
2.2.4(
3)
主
要
人
员
评
标
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各评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因素细
分项
企业
业绩
分
评分标准
值
20
分
满足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12分;每增加1项林四级及以上新建(
或改扩建)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加8分,
最高加8分。
注:有效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2.2.4(
4)
其
他
因
素
业绩
20分
履约
信誉
5分
信用
评价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信用评价得分:AA级、A级得分5分
;B级得3分; C、D级得0分。
(1)信用评价采用吉林省交通
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2年度
公路建设市场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
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13号)中
“吉林省2022年公路设计企业省级
5分
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设计企业”2022年度信用等级。
(2)二者均有时,以吉林省交通
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二者均没有,若 2023 年 1月
1日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按 A
级评分;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按
C级评分。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信用
等级以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等级为准
。
正文执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相关部分。
7、公开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2024年2月25日24时00分结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
联系人:张铭
联系电话:0433-89663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万达广场4号楼6162号
联系人:李春有
电 话:0431-89827998/1844338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