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伊宁市竞争性磋商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伊宁市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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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伊宁市)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XJXZYL-FW202402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伊宁市)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3 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①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依据《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
方案编制大纲》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编制。②山洪灾
害防治项目:更新 4G 雨量站 2 个;更新卫星雨量站 2 个,更新 4G 水位站 2 个,群测群防体
系建设 1 项(现地监测预警设备、宣传、培训、演练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伊宁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伊宁市))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
盖企业公章);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水
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0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来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XZYL-FW20240201
(2)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伊宁市)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0000.00 元
(5)采购需求:①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依据《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
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编制。②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更新 4G 雨量站 2 个;更新卫星雨量站 2 个,更新 4G 水位站 2 个,群测
群防体系建设 1 项(现地监测预警设备、宣传、培训、演练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
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
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
盖企业公章);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水
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每日上午 10:00-14:00 时,下午 15:30-19:30
时(京时,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
方式:来人领取
售价:200 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携带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
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提供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缺一不可;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 665 号
联 系 人:克热木.夏木西丁
电 话:131199909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
联 系 人: 王少伟
电 话: 15509992621
电子邮件: 2714059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山洪灾害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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