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北三环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

石家庄市北三环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

石家庄市北三环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30*****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北三环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2】189号、石行审投资【2022】201号、石行审投资【2022】26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交批【2022】10号、 石行审交批【2022】12号、石行审交批【2023】4 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2.1.2建设规模 :北三环全段市政化改造工程总里程约35.5公里,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全线结合建设条件,采用不同断面设计,西三环至东三环路段,30公里的双向12车道市政道路,东三环至东收费站段5.5公里按照双向八车道城市快速路建设。

北三环智慧交通主要构建空-地-车交通运行状态立体监测网络,利用已搭建智慧化交通管控服务中心及平台,通过智慧化设施与交通基础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融合多源海量数据,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复合通道样板工程、构建智慧快速城市廊道体系、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北三环智慧交通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交通运行事件检测系统、AR高点监控系统、数字路口系统、大型车辆右转不停车抓拍系统、电动自行车管控系统、鸣笛抓拍系统、准全天候出行保障系统、伴随式信息服务、智慧交通管理平台扩容、云资源节点及大数据融合服务等内容。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计划工期:4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准备阶段、设备采购、系统调试、施工阶段、交工验收、运营维护、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8日00:00至2024年2月29日 8:59,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完成注册后绑定企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标、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见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2023.11.08))。

(2)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招标项目”处查找到本项目,然后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后缀为:*.HBZ)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和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2023.11.08)、《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等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并使用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HBT)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电子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咨询电话:0311-********

(6)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环节的操作流程,如:《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2023.11.08)、《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投标、开评标业务手册、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投标人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参阅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说明等资料。

(7)承包人技术建议书(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9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招标人将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公告5.3款修改为:逾期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通路36 号

邮 编:******

联系人:柳亚宁、安杰欣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

电 话:155*****717

传 真:0311-********

联系人:彭玉琦、毕冬青

监督部门: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00号

监督电话:0311-********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2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0 万元以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9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信息化项目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19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信息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企业业绩(满足资格审查的业绩)累计金额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按投标人须知10.2要求编制技术建议书(暗标部分)。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格式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各项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明标部分):25分

技术建议书(暗标部分):40分

主要人员:15分

其 他:20分

2.2.3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如果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则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建议书得分也相等,则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1

(1)

技 术 建

明标部分(25分)

关键设备的

整体评价

25分

关键设备的技术指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质量、性能一般,整体评价一般,得 15.0分。

关键设备的技术指标基本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质量、性能较好,整体评价较好,得 15.0-20.0分。

关键设备的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质量、性能优越,整体评价优越,得20.0-25.0分。

暗标部分(40分)

智慧交通工程总体设计方案

25分

智慧交通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及各子系统设计方案主要功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基本可行,得15.0分。

智慧交通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及各子系统设计方案主要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得当,方案可行,得15.0-20.0分。

智慧交通工程总体技术方案理念创新、内容全面、科学,各子系统逻辑清晰、架构完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先进可行,有较强的灵活性、可配置性;设施设备落地性强,与河北省智慧交通发展规划契合度高;能够站在委托人的角度,进一步思考系统的功能需求,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得20.0-25.0分。

技术优化方案

5分

在满足技术规范的应用场景和功能要求的基础上,有方案优化的得3.0分。

在满足技术规范的应用场景和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智慧交通工程各项设施设备能衔接,得3.0-4.0分。

在满足技术规范的应用场景和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拓展、优化和提升,与智慧交通工程各项设施设备衔接紧密,联动高效,协同性高得4.0-5.0分。

项目实施与建设方案

5分

工期安排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总体系统协调方案、进度安排、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一般,得3.0分。

工期安排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总体系统协调方案、进度安排、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较好,3.0-4.0分。

工期安排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总体系统协调方案、进度安排、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优秀,得4.0-5.0分。

缺陷责任期服务体系与培训

5分

缺陷责任期服务方案针对性一般,保证措施基本可行,能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培训方案基本可行,得3.0分;

缺陷责任期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强,保修、服务措施可行,现场技术保障措施可行,培训方案满足需求,得3.0-4.0分;

缺陷责任期服务方案针对性强,保修、服务优惠周到,现场技术保障措施得力,培训方案优于需求,得4.0-5.0分。

2.2.1(2)

主要

人员

15分

项目负责人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0分;

2.2.1(3)

其他因素

20分

企业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0.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1.投标人的得分=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技术建议书中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招标文件如下:
石家庄市北三环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HBZ

标签: 政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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