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S140*****01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招标人为西藏措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对现有供暖系统包括热源、配套管网以及供热未端进行技术改造,部分或全部进行设备更换、工艺改善等,同时新增供暖范围5.69万平方米建设清洁供暖系统、管网和室内供暖末端。在现状供暖系统供暖面积23.54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新增供暖面积5.69万平方米,总供暖面积29.23万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编号:S140*****010***** 4.项目概况:本次措勤县供暖面积包括原供暖面积23.54万㎡以及新增供暖面积5.69万㎡,共29.23万㎡。通过改造现有供暖系统,量身定制适合措勤县的清洁能源供暖方案。利用措勤县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条件,对现有供暖系统包括热源、配套管网以及供热未端进行技术改造,部分或全部进行设备更换、工艺改善等,同时新增供暖范围5.69万㎡建设清洁供暖系统、管网和室内供暖末端。实现措勤县县城集中供暖目标:清洁高效,可持续且经济性最佳,系统能耗低,能源利用率高,自动化程度高,运行成本低,提高措勤县供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干部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供暖期限:年供暖时间213天,为每年10月1日~次年5月1日。 6.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 7.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8.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0.5年,运营期29.5年。 9.项目地点: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 10.建设内容:对现有供暖系统包括热源、配套管网以及供热未端进行技术改造,部分或全部进行设备更换、工艺改善等,同时新增供暖范围5.69万平方米建设清洁供暖系统、管网和室内供暖末端。在现状供暖系统供暖面积23.54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新增供暖面积5.69万平方米,总供暖面积29.23万平方米。 11.技术方案: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须是“太阳能光热+生物质辅助”、“太阳能光热+电辅助”、“光伏(风电)+电采暖”三种技术路线之一。 12.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下的“改扩建—运营—移交(ROT)”。 13.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4.其他采购需求: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1.主体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资本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所有投标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1)个月内征信报告,查询对象为: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特指民营企业自然人实控人),征信报告内有贷款逾期记录的,不予准入。如有特殊情况,提供当事金融机构出具的书面说明,证明该记录非查询对象原因造成。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财政部门禁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4.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根据以上文件,若中标人有能力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服务,可不再进行二次招标,项目公司可直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中标人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因此,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中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公司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投标人应满足如下条件: (1)自行建设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23年【7】月-2024年【2】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自行设计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综合甲级资质。 (3)自行提供设备条件: 1)设备符合投标人本次投报的技术路线。 2)提供自行生产的并已经投产运行的符合本项目建设运营标准的同类型设备合同业绩。 5.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6.联合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根据以上文件,若中标人有能力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服务,可不再进行二次招标,项目公司可直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中标人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因此,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中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公司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投标人应满足如下条件: (1)自行建设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23年【7】月-2024年【2】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自行设计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综合甲级资质。 (3)自行提供设备条件: 1)设备符合投标人本次投报的技术路线。 2)提供自行生产的并已经投产运行的符合本项目建设运营标准的同类型设备合同业绩。 7.其他要求(1)根据《西藏自治区县(市、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特许经营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 (2)独立申请人应与投标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3)投标人资格条件需满足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获取时间: 2024-02-08 00:00 -- 2024-02-20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3-11 09:5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 2024-03-11 09:5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自开标解密开始时间1个小时内,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投标无效)。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 2.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准时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篇或供应商篇)。 3.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要求。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措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措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阿里地区措勤县措勤镇狮泉河路与国网路交汇处附近东北 联 系 人: 段东明 电 话: 198*****00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72号 联 系 人: 杨宇 电 话: 158*****67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标签: 城区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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