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开化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建设 |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百盛路223号 | 开化县富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购置工业用地*****m2,用于实施开化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项目。通过对报废机动车检测、登记回收、拆解预处理、零部件精拆、剪切、打包等工序,实现年处理报废机动车*****辆。 | 无异议 | 施工期运营期废水、固废、噪声 | 施工期:在投入使用前,建议请有相关资质单位对建筑室内环境进行检测,监测合格后再可投入使用。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运营期: 废气:引爆安全气囊粉尘无组织排放,在引爆室内自然沉降后定期收集清理。 切割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制冷剂废气收集后与收集的油料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华埠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纳入华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固废:大总成、废钢铁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回收的粉尘、其他不可利用物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5日)。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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