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舞美及舞台机械采购
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舞美及舞台机械采购
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舞美及舞台机械采购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ZGL-*******
2、采购项目名称: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舞美及舞台机械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2月0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对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所需的舞美及舞台机械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对鹤壁“朝歌风华”文化传承展示项目所需的舞美及舞台机械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号楼11层 | ********.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魏广华、葛军华、申黎英、李建慧、孙彦淑、王建军、崔博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鹤壁市淇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63科技园区7号楼7楼
联 系 人:任晓江
电 话:150*****339
2.招标代理: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A1512
联 系 人:刘戈
电 话:137*****275
3.项目联系人:刘戈
电 话:137*****275
累计提交时间:0天0时0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时0分
2024-02-08
09:1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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