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选合作采购房地产评估机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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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2-08 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4﹞第0051号
1、招标条件
本评审项目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选合作采购房地产评估机构项目,委托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现本公司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选合作采购房地产评估机构项目
2.2服务地点:根据招标人需求 。
2.3项目规模: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选合作采购房地产评估机构项目
2.4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3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单项房地产评估合同估算价总计在100 万(不含) 以下的房产租赁、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司法仲裁或诉讼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房地产分割合并估价、房产出售及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预评估及正式评估报告等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入围六家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省住建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在省高院的司法鉴定名册中;
3.2投标人拟派团队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团队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团队总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具有8年或以上的房地产评估执业经验。
3.2.2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10月到2023年12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团队负责人不允许为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
3.2.3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方对项目评估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评估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团队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hrbggzy.harbin.gov.cn/)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hrbggzy.harbin.gov.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潜在投标人在缴纳完标书款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交纳无效,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2投标人需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后,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投标人需同时将以上报名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文字版、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同发送至zzgjyw8@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注: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报名无效)。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8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024年3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赵女士 192*****223, 0451-********
5.2因疫情期间人员不得聚集,请各投标人代表在2024年3月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3开标时间:2024年3月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道里区抚顺街1号)
5.4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zzzb.net)发布。
6.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9.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9.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建国街311号
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编:******
联系人:孙女士、赵女士
电话:0451-********转829
电子邮箱:zzgjyw8@163.com

附件:终稿-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pdf

标签: 公开征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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