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执业医疗机构公示南岗街新港社区卫生服务站
拟执业医疗机构公示南岗街新港社区卫生服务站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经我局核准,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执业医疗机构:
拟执业医疗机构申请单位(人):广州新岗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拟执业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拟执业医疗机构名称:南岗街新港社区卫生服务站
拟执业医疗机构选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879号新港生活区大院
拟执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中医科******
拟执业医疗机构床位数:0张,牙椅数:0张
拟执业医疗机构性质:私人
拟执业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202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0日)内与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20-********,联系邮箱:linrongq@hp.gov.cn。
特此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8日
标签: 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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