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湾头社区地块南区、北区一次网供热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李沧区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湾头社区地块南区、北区一次网供热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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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湾头社区地块南区、北区)一次网供热工程(工
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702001WLI000166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李沧区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湾头社区地块南区、北区)一次网供热工程(工程总
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43.7800 万元,招标
人为青岛能源热电集团第五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李沧区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湾头社区地块南区、北区)一次网供热工程(工
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李沧区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湾头社区地块南区、北区)一次网供热工程(工
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
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 GB2 级压力管道
安装许可证;
3.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
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
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
称,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得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
证不能体现专业,应提供毕业证);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
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 2 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
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 2.1 款、第 5 条、第 6 条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
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
第 6 条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投标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
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 8 号中天恒大厦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 8 号中天恒大厦 4 楼
七、其他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2 月 9 日 9 时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 16 时(节
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青岛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 8 号中天恒大厦 4 楼)进行确认(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如为联
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牵头人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
2.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均需提供);
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6.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
7.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本项目招标文件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份(现金),报名成功当日
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能源热电集团第五热力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能源热电集团第五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沧兴路 8 号
联 系 人:刘蕾
电 话:866612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 8 号
联 系 人: 赵岩
电 话: 0532-85766011
电子邮件: qnz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热工程 总承包 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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