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抵制传销共建平安高新
携手抵制传销共建平安高新
携手抵制传销 共建平安高新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传销在我国属于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并严厉打击的一种违法行为。现阶段的传销,往往以“介绍工作”“招聘招工”“创业就业”“谈恋爱”等名义,诱骗参与传销;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利用“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假借“微商”名义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或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网络传销活动;以“高额返利”“消费投资”“消费返利”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代理等形式从事传销。它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对道德人心、社会伦理、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和破坏,同时还极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和刑事犯罪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以及平安城市、和谐社会建设。
要彻底根治传销,一方面需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查获的参与传销成员一律登记备案;对房屋出租人、房地产中介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传销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房地产中介人员与传销组织勾结,为传销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情节严重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格局和积极氛围。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到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工作中来,共创平安、和谐襄阳。一是增强识别能力,认清传销真面目及其严重危害性。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也无论有没有实物,只要具备缴纳“入门费”(即以“购买商品”或“认购份额”等名目获得参与资格)、层层发展下线人员、参加者以发展下线的“业绩”计酬返利等三个特征之一,就可能涉嫌传销,必须引起高度警惕。二是坚决抵制传销,自己不参与传销的同时,还要提示、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事朋友、亲戚邻居共同防范和抵制传销行为。三是不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任何便利条件,请尤其注意加强对外地房屋承租人员的审查,不为疑似传销人员提供住所。四是积极支持、配合政府部门查处取缔传销,一旦发现传销行为,立即举报,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共同构筑群防群治的立体网络。
传销扭曲人民的价值观,害国、害民、害己,传销受害者失去的不仅仅是时间和金钱,还有难以弥补的亲情、友情、爱情和信任。事实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和谐,必须露头就打,坚决取缔。广大群众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积极参与到“打击传销,拒绝传销”活动中来,使传销成为过街老鼠,无立足之地!
举报电话: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安局110
襄阳高新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襄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
标签: 平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