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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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观音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物业管理(项目编号:HG(J)2016-0016)"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
2、服务地点及内容:沈阳市皇姑区观音功能区办公楼座落在: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99号,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一楼:办公室2间,男卫生间2间,女卫生间1间,收发室、车库4个,运动健身场地1个,庭院4800平米;二楼:办公室16间,会议室2间,男女卫生间各1间,走廊120平方米。内有两部步行楼梯。因此,沈阳市皇姑区观音功能区办公楼是一座设施设备比较完善,安全的综合办公楼。此项目需要保安 1人,保洁2人,更夫1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4、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观音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5、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00元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
(2)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供应商具有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服务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三、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前(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招标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按上述要求提供所需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A4幅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授权书原件中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到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报名并免费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13: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皇姑区政府15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招标会议。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观音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99号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项目联系人:高英明 顾俊
联系电话:***-********
传 真:***-********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标签: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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