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会展五路滨河东路-荆州路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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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会展五路
(滨河东路-荆州路)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315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会展五路(滨
河东路-荆州路)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474.5,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西起滨河东路,东至荆州路,道路呈东西走向,全长约 1070 米。本工程
规划红线 45 米,规划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型式为:会展五路(滨河东路-荆州路):45 米(红
线)=3.5 米(人行道,含 1.5m×1.5m 树池)+9.5 米(辅路机非混行车道)+2 米(侧分带)+15
米(车行道)+2 米(侧分带)+9.5 米(辅路机非混行车道)+3.5 米(人行道,含 1.5m×1.5m
树池)。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
园林及绿化灌溉等专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会展五路
(滨河东路-荆州路)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会展五路
(滨河东路-荆州路)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
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 2023 年 11 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
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
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
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 2021 年 3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3.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
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
间)。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
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
包括 2023 年 11 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
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
保险证明)。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
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
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会展五路(滨河东路-
荆州路)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251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政府
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郑州航
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对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
道路会展五路(滨河东路-荆州路)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会展
五路(滨河东路-荆州路)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HKG-JS-2023159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西起滨河东路,东至荆州路,道路呈东西走向,全长约 1070 米。本
工程规划红线 45 米,规划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型式为:
会展五路(滨河东路-荆州路):45 米(红线)=3.5 米(人行道,含 1.5m×1.5m 树池)+9.5
米(辅路机非混行车道)+2 米(侧分带)+15 米(车行道)+2 米(侧分带)+9.5 米(辅路
机非混行车道)+3.5 米(人行道,含 1.5m×1.5m 树池)。
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园林及绿
化灌溉等专业。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会展
五路(滨河东路-荆州路)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
工作,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园林及绿化灌溉等
专业。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 计划工期:自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100 日历天。
2.8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
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 2023 年 11 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
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
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
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 2021 年 3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3.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
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
间)。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
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
包括 2023 年 11 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
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
保险证明)。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
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
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
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
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C 座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371-56567734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 5 楼 503 室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方式:15037198899
电子邮箱:hgfzzbdl@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2 号楼 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2024 年 2 月 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C 座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371-565677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 5 楼 503

联 系 人: 傅先生
电 话: 15037198899
电子邮件: hgfz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基础设施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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