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智能化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第四中学校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苏州高新区第四中学校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XY2016-N-G-00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苏州高新区第四中学校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玖佰贰拾柒万元整(¥:*******.00)
四、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材料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履约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7、具备主要投标产品的原厂唯一授权书原件;
8、投标单位在苏州必须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预审(以下原件必须带至现场审核):
1、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网络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音响扩音系统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复印件。
4、投标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劳务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劳务合同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核实);
5、投标单位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单位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单位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在苏州地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售后服务工作的证明文件(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工商证明材料以及近一年连续三个月不少于5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委托授权的需提供售后服务委托授权的协议书及被委托单位的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区域设置的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及单位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以上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备审查后退还,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五、报名、招标文件发售:
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4 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3: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做自动放弃。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现金
出售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5月10日13:00开始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13:30整
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13:30整
开标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月琴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九、答疑会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9:3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苏州市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512)********
2016年4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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