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街道通海路东侧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金新街道通海路东侧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金新街道通海路东侧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08

金新街道通海路东侧地块城市更新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新街道通海路东侧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落实,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房屋搬迁及拆除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新街道通海路东侧地块城市更新项目

2、招标范围:本项目北至清河路,东至翠园路,西至通海路,南至原纺机厂宿舍的部分区域,涉及共25幢房屋(24幢民居《含车库》+1幢非居),民居约620户,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非居1个(邮电局),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最终结算按测绘实测面积计)。

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

(1)标段一:涉及27号楼(原纺机厂宿舍);28号楼(原歌舞团宿舍);29号楼(原纺机厂宿舍);30号楼(原歌舞团宿舍);31号楼(原教育工会宿舍);32号楼(原教育工会宿舍);33号楼(原教育工会宿舍);约0.843万平方米;(最终结算按测绘实测面积计)

(2)标段二:涉及35号楼(原建设南路干休楼);36号楼(原通海路3号干休所综合楼);37号楼(原通海路邮政局宿舍);38号楼(原百货公司宿舍);39号楼(原百货公司宿舍);约0.872万平方米;(最终结算按测绘实测面积计)

(3)标段三:涉及40号楼(原通海路邮政局宿舍);41号楼(原通海路邮政局宿舍);42号楼(原通丝联宿舍区1号楼);43号楼(原通丝联宿舍区2号楼);邮电局;约0.77万平方米;(最终结算按测绘实测面积计)

(4)标段四:涉及44号楼(原通丝联宿舍区3号楼);46号楼(原通丝联宿舍区5号楼);47号楼(原通丝联宿舍区6号楼);51号楼(原纺机厂宿舍楼);约0.853万平方米;(最终结算按测绘实测面积计)

(5)标段五:涉及45号楼(原通丝联宿舍区4号楼);48号楼(原通丝联宿舍区7号楼);49号楼(原通丝联宿舍区8号楼);50号楼(原通丝联宿舍区12号楼);约0.969万平方米。(最终结算按测绘实测面积计)

3、招标内容:按工作规程、相应政策和专业技术要求提供房屋搬迁服务及拆除服务,包含标段内地面建筑全部拆除和清障结束(含房屋基础),并做好拆除地块的防扬尘措施。

4、工程范围地点及搬迁、拆除进度:详见房屋搬迁、拆除计划表。

5、投标限价:委托搬迁服务费为20-22元/㎡,最终按中标标段测绘实测面积(扣除三棚面积)*中标单价结算。(民居残值由中标单位所有,非居残值结合残值报告及金新街道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如联合体投标的,残值分配由联合体各方自行协商确认)。

6、质量要求:符合国务院及省、市、区相关要求,详见《委托搬迁(拆除)服务合同》。

7、时间要求 50 日历天。具体时间部署按招标人工作进度要求推进。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以 服务征收机构 牵头单位

4、投标人应取得通州区房屋征收机构准入证并年检合格的房屋征收服务机构,2023年以来经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准入

5、拆除施工企业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 (由招标人负责核实拟搬迁拆除项目所必须符合的资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规模的业绩(提供经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认定的业绩汇总表为准(新成立的公司业绩可以为无));

7、投标人已取得2023年度通州区房屋征收工作上岗证的人员(6人)

8、从事房屋拆除施工的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拆除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证

9、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四、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8日9:30。

五、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8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三楼大厅电子屏幕)(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具体编制、密封要求参考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说明。

九、 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369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3-********

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秦女士

电 话:150*****585159*****14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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