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新造医院旧院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番禺区新造医院旧院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番禺区新造医院旧院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新造医院旧院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新造医院旧院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1、新造镇新广路24号的新造医院本部;2、谷围新村穗石路2号的谷围新村诊疗点。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番禺区新造医院旧院区改造项目为改造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含建筑外立面改造、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总院门诊楼和防保楼进行抗震加固工程等)、安装工程(含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等) 、医疗专项工程(含净化工程、实验室工程、纯水工程、医用气体工程、放射防护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等)、临时医疗工程(含临时搭建板房及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空调等)。项目拟改造新造医院总院用地 2243.28 平方米,建筑面积面积 5525.0 平方米共设有 1#楼(防保楼) 、2#楼(爱婴楼) 、3#楼(技诊楼) 、4#楼(门诊楼)、5#楼(新综合楼)、6#楼(综合楼) 、7#楼(公卫楼) 及保安室共 8 个单体,总占地面积为 1499.09 平方米,其中 1#楼(防保楼) 、4楼(门诊楼) 房屋鉴定为 Csu 级及在本番禺区新造医院旧院区改造项目室外停车场,拟建钢结构临时板房2层,首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2层合计面积:3000平方米,用作医院旧院区改造期间医院临时使用需求。小谷围门诊所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共 2 层,首层建筑面积为 945.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892.3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最终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招标内容 2.8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2.8.1工程勘察内容: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岩土地质钻探(初勘及详勘、含水下水上、顶管,开挖等)、剪切波速实验、工程物探(含管线、原有建筑基础探测)、工程测量(含提供控制点、水下测量、院区原有建筑物、构造物及附属设施测量、地形测量)等工作 2.8.2工程设计内容:番禺区新造医院旧院区改造项目为改造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管线综合设计、所有单体建(构)筑装饰工程含建筑外立面改造、建筑室内装修设计及修改(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安装工程(含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等) 、医疗专项工程(含净化工程、实验室工程、纯水工程、医用气体工程、放射防护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等)、临时医疗工程(含临时搭建板房及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空调等)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8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65.2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资质及设计资质要求。 [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注:(1)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01月)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4)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如实声明,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交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即1家设计单位和1家勘察单位)。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3.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详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2月8日 18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月5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月5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5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医院 联系地址 番禺区新造镇新广路24号
招标人联系人 郭主任 联系电话 020-*******-801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番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汇景大道350号北区15街1座1梯20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139*****60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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