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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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4-ZC-001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采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651027
为其他资金4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天津市东丽湖现
代服务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括街道及街道下属事业单位、中心及下属国有公司办公用品
的采购,拟分为2包,每包预算金额均为22万元,确定2个采购服务单位,本项目兼投不
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采购服务项目:(002)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采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
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
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激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而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
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
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
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
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
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激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淘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
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
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2)招标文件售价:5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磐字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七、其他
总预算:¥440,0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
第一包:¥2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第二包:¥2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天津市东丽湖现代服务业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天安智慧港4号楼2楼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22-248750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字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人:高薇

话:022-88391127-810
电子邮件:gn@t jpygp.co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0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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