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基础设施采购项目跟踪审计二次询价公告
充电基础设施采购项目跟踪审计二次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充电基础设施采购项目2024年度跟踪审计,项目总投资约为2900万元。
二、报价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拟派团队其他人员要求:
造价师(不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证书,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5.项目业绩要求:3年内不少于充电桩项目跟踪审计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章或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6.报价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本项目禁止挂靠报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价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8.本次报价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9.本询价文件及中标人报价文件须做为合同签订时附件。
三、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自收到项目结算送审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工作内容:完成充电基础设施采购项目2024年度跟踪审计。
质量要求:满足规范标准。
五、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条件:
1.合同价已包含项目所有的相关费用:报价包含所得税,管理费、备案手续等费用。包含人员、办公设施、食宿、交通、设备、通讯等一切费用,且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调整,也不因施工周期提前或延误而调整。
2.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审计报告出具后无争议,一次性付清。
3.项目审核率10%以内的审减额,向建设单位收取咨询费。凡工程审减率超过10%的,其超过部分咨询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无审核增减额的,按基本收费收取。审核增额收费费率,以核减投资额为基数,费率为标准的50%。
六、项目预算金额及计费依据:
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价约为人民币2900万元,审核费用=基本收费+审核增额收费费率,本次报价仅报基本收费,且报价不得高于皖价服[2007]86号文件收费标准的五折;本项目审核增额收费费率,以核减投资额为基数,费率为标准的50% 。且总费用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大写:拾伍万元整(小写:¥******.00元)
七、合同履约及保证措施:
双方按合同内容履约。
八、响应文件提交:
报价人需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报价函;
相关业绩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资料;
提供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用档案袋密封提交。(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九、报价时间和地点:
在询价系统填写报价信息,并将纸质报价材料送至(或快递)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松韵园综合楼六楼(芜湖鸠兹能源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下午17:00。
十、选定供应商原则:
1.以有效报价人报价最低为选定供应商;
2.若有最低有效报价相同者,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十一、附件:
1.报价文件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53-*******
芜湖鸠兹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8日
******关于印发《鸠兹能源公司供应商标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关于印发《鸠兹能源公司供应商标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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