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区卫健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主要抓手,着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要求,及时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责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提升法治思维水平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组会会前学法,并列入党日活动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参考合格率100%,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及法治思维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我局印发了《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明确普法重点、普法对象、普法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将普法融入执法,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护士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公众普及卫生健康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
三、依法全面履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9件,审核率100%。依法公开执法处罚信息89条,处罚公示率100%。执法过程中利用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及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对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保障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落实“法治账图”模式,制定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将法律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细化,为行政执法提供指导和标准,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规范管理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目前共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6人,无工勤人员、临聘人员持证现象。所有卫生执法人员均完成全年30学时以上的国家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培训通过率100%,有效提高了卫生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川沫若律师事务所”寇峰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帮助卫生健康系统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建立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医疗卫生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提供有效法律支撑,协助调处医患纠纷,有效维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2023年累计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211家(含关闭),其中:公共场所卫生101家、生活饮用水10家、托幼机构5家、学校卫生10家、医疗卫生39家、放射卫生13家、传染病卫生31家、职业卫生2家。根据监督抽检结果,对39家违反《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公共场所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所抽取的双随机任务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及时上报四川省监督信息系统。
四、聚焦重点领域,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一)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全面推进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类的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查率100%。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累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71家次,涉及医疗服务类案件32起,发出处罚决定书44份,累计罚没款******元,分别给予医疗机构警告15家次、医务人员警告13人次、暂停执业7个月1人,同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医疗卫生综合监管。2023年我局共办结各类专业案件77起,发出处罚决定书89份,罚没款共计******元,所有案件均抄送区纪委、区发改局,处罚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我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等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合法的健康权益。
(三)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我局结合市中区实际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工作开展。我局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采取日常监督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深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我局共办理非医师行医案件4件,罚没款共计******元。
(四)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一是坚持每月排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清单,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月报告”和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制度。二是严格规范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置投诉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三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初信初访化解工作,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处理到位。2023年我局共接心连心投诉热线1013件,处理完结率100%。2023年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起,一审已结案。
(五)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2023年度我局成立了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设置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及现场处置等工作小组。印发了《乐山市市中区重特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乐山市市中区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2023版)》。《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突发事件医学救援预案(试行)》修订预案已拟定,待报区政府正式签发。成立了263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及60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设置了卫生应急救援培训站点。组织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4次,参与人数150余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事件医学救援演练12次,参与人数2480人。2023年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五、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够及时充分。二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力量欠缺,与当前执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难度。
六、下一步打算
(一)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普法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依法参与行政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卫计监督协管员积极作用,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等单位卫生管理工作开展,提高卫生监督检查效率和效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形成监督合力,提高行政执法的全面性和广泛性,为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管。一是统筹抓好监督执法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及时进行结果公示,充分发挥抽查结果的应用。二是以双随机、专项监督执法检查为抓手,将双随机抽查及专项检查贯穿日常监督工作,统筹抓好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餐饮具消毒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机构等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沟通,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长效化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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