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中俄文化体育交流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东宁市中俄文化体育交流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东宁市中俄文化体育交流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3]63号、东发改投资[2024]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向上申请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东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晟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宁市中俄文化体育交流中心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中俄文化体育交流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东宁市北中华路东侧,公安局西侧
2.3计划服务期:服务周期直至项目施工结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本服务期限仅为招标阶段使用,实际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东宁市中俄文化体育交流中心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有关设计服务工作(注:设计范围应包含室外景观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外装修等所有涉及项目建设的设计工作)。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05.00万元。
2.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采用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本单位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4 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3人及其以上,包括:
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师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说明:投标人附以上查询截图页,应在查询截图页上附查询截图的日期。查询日期要求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
7.3评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关于发布牡丹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的通知》牡建政发[2023]64号,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3-*******
招标人:东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57*****52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晟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二条路396号(牡丹江市博物馆对面)
联系人:招标部
联系电话:0453-*******
电子邮件:hljshengping@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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